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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項令文言文註釋

1. 有關於《強項令》古文的解釋

強項令 詞語:強項令 註音:qiáng/qiǎng/jiàng xiàng líng/lǐng/lìng 釋義:1.指東漢光武帝時洛陽令董宣。

董宣為洛陽令時,湖陽公主蒼頭殺人,匿於主家。後公主出行,用他為驂乘。

董宣候之於途,駐車扣馬,以刀畫地,大言數主之失,叱奴下車,因格殺之。主訴於帝,帝大怒,召宣欲棰殺之。

宣曰:"陛下聖德中興,而縱奴殺良人,將何以理天下乎?"即以頭擊柱,帝令小黃門止之,使叩頭謝主。宣不從。

強使頓之,宣兩手據地,終不肯俯。因敕強項令出。

..葬以大夫禮.事見《後漢書·酷吏傳》。

光武帝時,京都洛陽是全國最難治理的地方。聚居在城內的皇親國戚、功臣顯貴常常縱容自家的子弟和奴仆橫行街市,無惡不作。

朝廷接連換了幾任洛陽令,還是控制不住局面。最後,光武帝劉秀百般無奈,決定任命年已69歲的董宣做洛陽令。

董宣到任後,遇到的第壹件棘手的難題,就是處理湖陽公主的家奴行兇殺人的案件。 湖陽公主是光武帝劉秀的姐姐。

這位公主仗著自己和皇帝的姐弟關系,豢養著壹幫兇狠的家奴,在京城裏作威作福,為非作歹,橫行無忌。 有壹天,公主的家奴在街上殺了人,董宣立即下令逮捕他。

可是,這個惡奴躲進湖陽公主的府第裏不出來,地方官不能到這個禁地去搜捕,急得董宣寢食不安。沒有別的好辦法,董宣就派人監視湖陽公主的住宅,下令只要那個殺人犯壹出來,就設法抓住他。

過了幾天,湖陽公主以為新來的洛陽令只不過是故作姿態,虛張聲勢而已。於是有壹天,湖陽公主帶著這個殺人惡奴出行,在大街上被董宣派出去的人發現。

派出去的小吏立即回來向董宣報告說,那個殺人犯陪乘公主的車馬隊伍走,無法下手。董宣壹聽,立即帶人趕到城內的夏蘭亭,攔住了公主的車馬。

湖陽公主坐在車上,看到這個攔路的白胡子老頭如此無禮,便傲慢地問道:“妳是什麽人?敢帶人攔住我的車駕?” 董宣上前施禮,說:“我是洛陽令董宣,請公主交出殺人犯!” 那個惡奴在馬隊裏看到形勢不妙,就趕緊爬進公主的車子裏,躲在公主的身後。湖陽公主壹聽董宣向她要人,仰起瞼,滿不在乎地說:“妳有幾個腦袋,敢攔住我的車馬抓人?妳的膽子也太大了吧?” 可是,她萬萬沒有料到,眼前這位小小的洛陽令竟然怒氣沖天,雙目圓睜,猛地從腰中拔出利劍向地下壹劃,厲聲責問她身為皇親,為什麽不守國法?湖陽公主壹下子被這凜然的氣勢鎮住了,目瞪口呆,不知所措。

這時,董宣又義正詞嚴地說:“王子犯了法,也得與老百姓壹樣治罪,何況是妳的壹個家奴呢?我身為洛陽令,就要為洛陽的眾百姓作主,決不允許任何罪犯逍遙法外!”董宣壹聲喝令,洛陽府的吏卒壹擁而上,把那個作惡多端、殺害無辜的兇犯從公主車上拖了下來,就地砍了腦袋。 湖陽公主感到自己蒙受了奇恥大辱,氣得臉色發紫,渾身打顫。

丟了個奴仆,她倒並不十分痛心,可是在這洛陽城的大街上丟了這麽大的面子,怎麽能咽下這口氣! 她顧不得和董宣爭執,掉轉車頭,便直奔皇宮而去。 湖陽公主壹見到劉秀,又是哭,又是鬧,非讓劉秀殺了董宣替她出這口惡氣不可。

光武帝聽了姐姐的壹番哭訴,不禁怒形於色。他感到董宣如此蔑視公主,這不等於也沒把他這個皇帝放在眼裏嗎!想到這裏,便喝道:“快把那個董宣捉來,我要當著公主的面把他亂棍打死!” 董宣被捉來帶上殿後,他對光武帝叩頭說:“請允許我先說壹句話,然後再處死我吧!”光武帝十分惱怒,便說:“妳死到臨頭了,還有什麽話說!” 董宣這時聲淚俱下,卻又十分嚴肅地說:“托陛下的聖明,才使漢室再次出現中興的喜人局面。

沒想到今天卻聽任皇親的家奴濫殺無辜,殘害百姓!有人想使漢室江山長洽久安,嚴肅法紀,抑制豪強,卻要落得個亂棍打死的下場。我真不明白,妳口口聲聲說要用文教和法律來治理國家,現在陛下的親族在京城縱奴殺人,陛下不加管教,反而將按律執法的臣下置於死地,這國家的法律還有何用?陛下的江山還用什麽辦法治理?要我死容易,用不著棍棒捶打,我自尋壹死就是了。”

說著,便壹頭向旁邊的殿柱上撞去,碰得滿頭滿臉都是血。 光武帝不是個糊塗的君主,董宣那壹番理直氣壯的忠言,以及剛直不阿、嚴格執法的行動,深深地打動了他的心。

他又驚又悔,趕緊令衛士把董宣扶住,給他包紮好傷口,然後說:“念妳為國家著想,朕就不再治妳的罪了。不過,妳總得給公主壹點面子,給她磕個頭,賠個不是呀!”董宣理直氣壯地說:“我沒有錯,也無禮可賠!因此,這個頭不能磕!” 光武帝只好向兩個小太監使了個眼色,示意他們把董宣攙扶到公主面前磕頭謝罪。

兩個小太監照辦。這時,年近七十的董宣用兩只胳膊支撐著地,硬著脖子,怎麽也不肯磕頭認罪。

兩個小黃門使勁往下按他的脖子,卻怎麽也按不動。 湖陽公主自知理虧,卻仍耿耿於懷,不出這口氣心裏憋得慌,便又冷笑著問光武帝說:“嘿嘿!文叔(光武帝的字)當老百姓的時候,常常在家裏窩藏逃亡的罪犯,根本不把官府放在眼裏。

現在當了皇帝,怎麽反而連個小小的洛陽令也不敢駕馭了呢?我真替妳臉紅!” 光武帝回答得也真妙。他笑著說:“正因為我當了壹國之君,才應該律己。

2. 強項令文言文翻譯

董宣,字少平,陳留郡圉地(在今河南開封縣陳留鎮)人。

……後來被特例征召為洛陽縣令。當時湖陽公主的家奴白天殺了人,因為藏匿在公主家裏,官吏無法抓捕。

等到公主出門,就用這個家奴陪乘,董宣在夏門外的萬壽亭等候,攔住(公主的)車馬,用刀圈地,大聲說公主的過失,呵斥家奴下車,接著便把家奴打死了。公主立即回到宮裏向光武帝告狀。

光武帝極為憤怒,召來董宣,要用鞭子打死他。董宣磕頭說:“希望乞求說壹句話再死。”

光武帝說:“想說什麽話?”董宣說:“皇帝您因德行聖明而中興復國,卻放縱家奴殺害百姓,將拿什麽來治理天下呢?臣下我不等鞭子打,請求能夠自殺。”當即用腦袋去撞擊柱子,(頓時)血流滿面。

光武帝命令小太監扶著董宣,讓他磕頭向公主謝罪,董宣不答應,(劉秀讓小太監)強迫他磕頭,董宣兩手撐地,壹直不肯低頭。公主說:“過去弟弟做百姓的時候,隱藏逃亡犯、死刑犯,官吏不敢到家門。

現在做皇帝,威嚴不能施加給壹個縣令嗎?”光武帝笑著說:“(做) 皇帝和(做)百姓不壹樣。”當即命令:“硬脖子縣令出去!”賞賜三十萬錢。

董宣把它全部分給手下眾官吏。從此捕捉打擊依仗權勢橫行不法之人,沒有誰不害怕得發抖。

京城稱之為“臥虎”。歌頌他說:“沒有人找董宣擊鼓鳴冤。”

強項令(董宣)當了五年洛陽縣令。七十四歲時,死在任上。

(光武帝)召令派遣使者探望,只看見布做的被覆蓋著屍體,(董宣的)妻子和兒女相對而哭,家裏只有62616964757a686964616fe78988e69d8331333335323438幾斛大麥,壹輛破車。光武帝很傷心,說:“董宣廉潔,到他死我才知道。”

因董宣曾經做過年俸二千石的官員,便賞賜(系印鈕的)綠色絲帶,並按大夫的禮節安葬。

3. 強項令文言文原文及翻譯

《強項令》作者:董宣原文: 陳留董宣為洛陽令。

湖陽公主蒼頭白日殺人,因匿主家,吏不能得。及主出行,以奴驂乘。

宣於夏門亭侯之,駐車叩馬,以刀畫地,大言數主之失,叱奴下車,因格殺之。 主即還宮訴帝。

帝大怒,召宣,欲捶殺之。宣叩頭曰“願乞壹言而死。

“帝曰:“欲何言?”宣曰:“陛下聖德中興,而縱奴殺人,將何以治天下乎?臣不須捶,請得自殺。”即以頭擊楹,流血披面。

帝令小黃門持之,使宣叩頭謝主。宣不從,強使頓之,宣兩手據地,終不肯俯。

主曰:“父叔為白衣時,藏亡匿死,吏不敢門。今為天子,威不能行壹令乎!”帝笑曰:“天子不與白衣同。”

因敕:“強項令出!”賜錢三十萬。宣悉以班諸吏。

由是能搏擊豪強,京師莫不震粟。譯文: 光武帝召任董宣為洛陽令。

當時湖陽公主的仆人白天殺了人,因為躲進公主府,官吏無 法逮捕。等到公主外出的時候,又叫這個仆人陪乘。

董宣就在夏門亭等候,他見到公主的乘 車走過來,就勒住馬紐叫車停下來,用刀畫地不準再走,大聲責備公主的過錯,喝令仆人下車,當場殺死。 公主立即回宮向光武帝告狀。

光武帝大怒,召見董宣,要用木杖打死他。董宣叩頭說: “請讓我說壹句話再死!”光武帝說:“妳想說什麽?”董宜回答:“皇帝神聖明智,使漢家 天下得到復興,可是卻放縱奴仆殘害良民,這又怎能治理國家呢?我不須用杖打,請準我自殺!”隨即用頭撞柱子,流血滿面。

光武帝命令小太監拉住董宣,叫他給公主叩頭認錯。董宣就是不肯;硬使他叩頭,董宣用兩只手支在地上,始終不肯低頭。

公主對光武帝說:“ 文叔當老百姓的時候,保護逃亡的人,官吏不敢進門抓人。現在當了皇帝,還制服不了壹個 小地方官嗎?”光武帝笑著說:“做皇帝和當老百姓可是不二柞呵!”於是賜予董宣為“強項令”,賞錢三十萬,董宣把它全部分給了下邊官員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e4b893e5b19e31333337613932。

從此,他打擊豪強,那些豪強沒有不心驚膽戰的。京城裏稱他為“臥虎”,歌頌說:“桴鼓不鳴董少平。”

註釋 [1]《後漢書》:南朝劉宋時範嘩編著,原有十紀八十列傳,***九十卷。北宋時,把晉司 馬彪所著《續漢書》八誌三十卷,合編成為現在流傳的《後漢書》,兩書合為壹百二十卷。

本篇選自《後漢書·董宜傳》。 [2]董宜:字少平,河南陳留人。

東漢光武年間,曾任北海相,以打擊豪強聞名,樁光武 帝征為洛陽令。 [3]洛陽令:後漢首都在洛陽。

洛陽令即首都地方的行政長官。 [4]湖陽公主:光武帝劉秀的胞姐。

[5]蒼頭:奴仆的通稱,是從秦代“黔首”演化而來的。因為勞動群眾面黑,頭戴青巾, 故稱蒼頭。

[6]驂乘:即陪乘。古時乘車,向導居左,禦者居中,另有壹人居右陪乘,叫驂乘。

驂音 參(can),駕車的馬。 [7]數:音署(shu),列舉、責備。

[8]格殺:聲殺。舊時代把行兇,拒捕或違犯禁令的人當場打死,稱作格殺。

對於上述行 為,不以殺人論罪,故稱“格殺勿論”。 [9]箠:音垂(chui),鞭子。

這裏指杖刑,用木杖鞭打犯人。 [10]楹:音盈(ying),殿堂前的明柱。

[11]黃門:在宮內侍從皇帝、傳達沼令的官貝,為首的稱黃門恃朗。後漢時黃門多由宦官 擔任,以後通稱宙官為黃門。

小黃門,即小太監。 [12]文叔:光武帝劉秀,字文叔。

[13]白衣:古時未能取得功名,或者罷官歸裏的人,都叫白衣,相當於現代的老百姓。 [14]勅:音翅(chi),皇帝的詔令。

[15]強項:脖子硬,不肯隨便向人低頭。“強項今”是劉秀賜給董宣的稱號。

[16]悉:壘郎。 [17]班:分發。

[18]桴:音忱(fu),擊鼓槌。

4. 強項令文言文原文及翻譯

強項令 作者:董宣 原文: 陳留董宣為洛陽令。

湖陽公主蒼頭白日殺人,因匿主家,吏不能得。及主出行,以奴驂乘。

宣於夏門亭侯之,駐車叩馬,以刀畫地,大言數主之失,叱奴下車,因格殺之。 主即還宮訴帝。

帝大怒,召宣,欲捶殺之。宣叩頭曰“願乞壹言而死。

“帝曰:“欲何言?”宣曰:“陛下聖德中興,而縱奴殺人,將何以治天下乎?臣不須捶,請得自殺。”即以頭擊楹,流血披面。

帝令小黃門持之,使宣叩頭謝主。宣不從,強使頓之,宣兩手據地,終不肯俯。

主曰:“父叔為白衣時,藏亡匿死,吏不敢門。今為天子,威不能行壹令乎!”帝笑曰:“天子不與白衣同。”

因敕:“強項令出!”賜錢三十萬。宣悉以班諸吏。

由是能搏擊豪強,京師莫不震粟。 譯文: 光武帝召任董宣為洛陽令。

當時湖陽公主的仆人白天殺了人,因為躲進公主府,官吏無 法逮捕。等到公主外出的時候,又叫這個仆人陪乘。

董宣就在夏門亭等候,他見到公主的乘 車走過來,就勒住馬紐叫車停下來,用刀畫地不準再走,大聲責備公主的過錯,喝令仆人下車,當場殺死。 公主立即回宮向光武帝告狀。

光武帝大怒,召見董宣,要用木杖打死他。董宣叩頭說: “請讓我說壹句話再死!”光武帝說:“妳想說什麽?”董宜回答:“皇帝神聖明智,使漢家 天下得到復興,可是卻放縱奴仆殘害良民,這又怎能治理國家呢?我不須用杖打,請準我自殺!”隨即用頭撞柱子,流血滿面。

光武帝命令小太監拉住董宣,叫他給公主叩頭認錯。董宣就是不肯;硬使他叩頭,董宣用兩只手支在地上,始終不肯低頭。

公主對光武帝說:“ 文叔當老百姓的時候,保護逃亡的人,官吏不敢進門抓人。現在當了皇帝,還制服不了壹個 小地方官嗎?”光武帝笑著說:“做皇帝和當老百姓可是不二柞呵!”於是賜予董宣為“強項令”,賞錢三十萬,董宣把它全部分給了下邊官員。

從此,他打擊豪強,那些豪強沒有不心驚膽戰的。京城裏稱他為“臥虎”,歌頌說:“桴鼓不鳴董少平。”

親,采納喲麽麽噠。

5. 強項令文言文翻譯

董宣,字少平,陳留郡圉地(在今河南開封縣陳留鎮)人。……後來被特例征召為洛陽縣令。當時湖陽公主的家奴白天殺了人,因為藏匿在公主家裏,官吏無法抓捕。等到公主出門,就用這個家奴陪乘,董宣在夏門外的萬壽亭等候,攔住(公主的)車馬,用刀圈地,大聲說公主的過失,呵斥家奴下車,接著便把家奴打死了。

公主立即回到宮裏向光武帝告狀。光武帝極為憤怒,召來董宣,要用鞭子打死他。董宣磕頭說:“希望乞求說壹句話再死。”光武帝說:“想說什麽話?”董宣說:“皇帝您因德行聖明而中興復國,卻放縱家奴殺害百姓,將拿什麽來治理天下呢?臣下我不等鞭子打,請求能夠自殺。”當即用腦袋去撞擊柱子,(頓時)血流滿面。光武帝命令小太監扶著董宣,讓他磕頭向公主謝罪,董宣不答應,(劉秀讓小太監)強迫他磕頭,董宣兩手撐地,壹直不肯低頭。公主說:“過去弟弟做百姓的時候,隱藏逃亡犯、死刑犯,官吏不敢到家門。現在做皇帝,威嚴不能施加給壹個縣令嗎?”光武帝笑著說:“(做) 皇帝和(做)百姓不壹樣。”當即命令:“硬脖子縣令出去!”賞賜三十萬錢。董宣把它全部分給手下眾官吏。從此捕捉打擊依仗權勢橫行不法之人,沒有誰不害怕得發抖。京城稱之為“臥虎”。歌頌他說:“沒有人找董宣擊鼓鳴冤。”

強項令

(董宣)當了五年洛陽縣令。七十四歲時,死在任上。(光武帝)召令派遣使者探望,只看見布做的被覆蓋著屍體,(董宣的)妻子和兒女相對而哭,家裏只有幾斛大麥,壹輛破車。光武帝很傷心,說:“董宣廉潔,到他死我才知道。”因董宣曾經做過年俸二千石的官員,便賞賜(系印鈕的)綠色絲帶,並按大夫的禮節安葬。

6. 文言文''強項令''翻譯

強項令董宣

[題解]

董宣是東漢光武帝劉秀建武年間的京都洛陽令。《資治通鑒》卷四十三,漢紀三十五,光武帝建武十九年,即公元43年,記載了董宣的壹則故事。

故事梗概。光武帝姐湖陽公主家府中的壹個男仆,仗勢殺人後藏進主人家府。洛陽令董宣設計,把這個殺人犯抓住,並當著湖陽公主的面,把殺人犯斬決。湖陽公主到光武帝前告狀,光武帝大怒,召來董宣,準備下令處死董宣。董宣毫不畏懼,反問劉秀要天下?還是要包庇殺人犯?光武帝無言以對,只得放了董宣。然而湖陽公主不依,光武帝下不了臺,只得命董宣向湖陽公主叩頭認錯。不料董宣更不依,兩手撐住地面,左右侍臣強按他的頭,他硬是不肯叩頭,不給面子。光武帝沒奈何,只得訓斥董宣:“強項令出!”強項,即頸項強直不曲,這實際上宣布董宣無罪,而又給以贊美之詞。果然事後發給他不少賞賜。董宣把賞賜都分給下屬。從此洛陽境內皇親貴族豪強不敢橫行不法。

光武帝名劉秀,字文權,東漢開國君主。

[原文]

陳留董宣為洛陽令。湖陽公主蒼頭白日殺人,因匿主家,吏不能得。及主出行,以奴驂乘。宣於夏門亭侯之,駐車叩馬,以刀畫地,大言數主之失,叱奴下車,因格殺之。主即還宮訴帝。帝大怒,召宣,欲捶殺之。宣叩頭曰“願乞壹言而死。“帝曰:“欲何言?”宣曰:“陛下聖德中興,而縱奴殺人,將何以治天下乎?臣不須捶,請得自殺。”即以頭擊楹,流血披面。帝令小黃門持之,使宣叩頭謝主。宣不從,強使頓之,宣兩手據地,終不肯俯。主曰:“父叔為白衣時,藏亡匿死,吏不敢門。今為天子,威不能行壹令乎!”帝笑曰:“天子不與白衣同。”因敕:“強項令出!”賜錢三十萬。宣悉以班諸吏。由是能搏擊豪強,京師莫不震粟。

[釋文]

陳留人董宣當洛陽令。湖陽公主的男仆殺人藏入主子家府,官吏抓不著。有壹天湖陽公主外出,奴仆駕車。董宣帶領壹班人等侯在洛陽城北面西頭門,攔住車,用武器逼住,宣布殺人犯罪狀,當場把殺人犯抓住殺掉。湖陽公主立即回宮向光武帝哭訴。帝大怒,召董宣,要用木槌打死董宣。董宣叩頭說:“請允許我說壹句話再死。”帝說:“妳說什麽?”董宣說:“陛下聖德,中興漢室,如果縱奴殺人,將何以治天下?我不須槌死,我自已死。”說完以頭撞柱,血流滿面。帝令小太監上前抓住董宣,要他向湖陽公主叩頭認錯,董宣不從,強制之,董宣兩手撐住地面,就是不肯叩頭。湖陽公主對帝說:“妳過去是布衣,藏匿逃亡者,官吏不敢入門,乃今貴為天下,威權不能行之於壹個地方官員身上嗎?”帝笑著說:“天子不能與布衣相提並論。”於是下令:“強項令出去!”賞錢三十萬。董宣把賞錢分賜下屬。由此,董宣能搏擊豪門貴族。京師內,無人不為之震動。

7. 強項令文言文原文及翻譯

強項令

作者:範曄

原文:

陳留董宣為洛陽令。湖陽公主蒼頭白日殺人,因匿主家,吏不能得。及主出行,以奴驂乘。宣於夏門亭侯之,駐車叩馬,以刀畫地,大言數主之失,叱奴下車,因格殺之。

主即還宮訴帝。帝大怒,召宣,欲捶殺之。宣叩頭曰“願乞壹言而死。“帝曰:“欲何言?”宣曰:“陛下聖德中興,而縱奴殺人,將何以治天下乎?臣不須捶,請得自殺。”即以頭擊楹,流血披面。帝令小黃門持之,使宣叩頭謝主。宣不從,強使頓之,宣兩手據地,終不肯俯。主曰:“父叔為白衣時,藏亡匿死,吏不敢門。今為天子,威不能行壹令乎!”帝笑曰:“天子不與白衣同。”因敕:“強項令出!”賜錢三十萬。宣悉以班諸吏。由是能搏擊豪強,京師莫不震粟。

譯文:

光武帝召任董宣為洛陽令。當時湖陽公主的仆人白天殺了人,因為躲進公主府,官吏無 法逮捕。等到公主外出的時候,又叫這個仆人陪乘。董宣就在夏門亭等候,他見到公主的乘 車走過來,就勒住馬紐叫車停下來,用刀畫地不準再走,大聲責備公主的過錯,喝令仆人下車,當場殺死。

公主立即回宮向光武帝告狀。光武帝大怒,召見董宣,要用木杖打死他。董宣叩頭說: “請讓我說壹句話再死!”光武帝說:“妳想說什麽?”董宜回答:“皇帝神聖明智,使漢家 天下得到復興,可是卻放縱奴仆殘害良民,這又怎能治理國家呢?我不須用杖打,請準我自殺!”隨即用頭撞柱子,流血滿面。光武帝命令小太監拉住董宣,叫他給公主叩頭認錯。董宣就是不肯;硬使他叩頭,董宣用兩只手支在地上,始終不肯低頭。 公主對光武帝說:“ 文叔當老百姓的時候,保護逃亡

的人,官吏不敢進門抓人。現在當了皇帝,還制服不了壹個 小地方官嗎?”光武帝笑著說:“做皇帝和當老百姓可是不二柞呵!”於是賜予董宣為“強項令”,賞錢三十萬,董宣把它全部分給了下邊官員。從此,他打擊豪強,那些豪強沒有不心驚膽戰的。京城裏稱他為“臥虎”,歌頌說:“桴鼓不鳴董少平。”

8. 強項令文言文譯文

光武帝召任董宣為洛陽令。

當時湖陽公主的仆人白天殺了人,因為躲進公主府,官吏無 法逮捕。等到公主外出的時候,又叫這個仆人陪乘。

董宣就在夏門亭等候,他見到公主的乘 車走過來,就勒住馬紐叫車停下來,用刀畫地不準再走,大聲責備公主的過錯,喝令仆人下車,當場殺死。公主立即回宮向光武帝告狀。

光武帝大怒,召見董宣,要用木杖打死他。董宣叩頭說: “請讓我說壹句話再死!”光武帝說:“妳想說什麽?”董宜回答:“皇帝神聖明智,使漢家 天下得到復興,可是卻放縱奴仆殘害良民,這又怎能治理國家呢?我不須用杖打,請準我自殺!”隨即用頭撞柱子,流血滿面。

光武帝命令小太監拉住董宣,叫他給公主叩頭認錯。董宣就是不肯;硬使他叩頭,董宣用兩只手支在地上,始終不肯低頭。

公主對光武帝說:“ 文叔當老百姓的時候,保護逃亡的人,官吏不敢進門抓人。現在當了皇帝,還制服不了壹個 小地方官嗎?”光武帝笑著說:“做皇帝和當老百姓可是不二柞呵!”於是賜予董宣為“強項令”,賞錢三十萬,董宣把它全部分給了下邊官員。

從此,他打擊豪強,那些豪強沒有不心驚膽戰的。京城裏稱他為“臥虎”,歌頌說:“桴鼓不鳴董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