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改革開放後,水客現象就壹直存在。80年代初、中期,水客多數在澳門收集舊衣服帶到珠海高價出手,當時海關對攜帶衣服的件數有限制,水客就盡量將衣服多穿在身上過境,曾有水客壹次過關穿17件衣服的例子。80年代末期,水客主要以帶洋酒、洋煙、小電器和彩色膠片等為主。90年代則是傳呼機、手提電話、春藥以及洋煙洋酒等。近年來,除了洋煙洋酒外,則以數碼相機,手機,筆記本硬盤之類的高科技產品為主。總之,水客所帶貨物以差價較高者為導向。
近年來,穿梭往返澳門與珠海之間的水客人數有著上升趨勢,而且成分、活動更為復雜。據邊檢人士估計,經常性從事水客活動的人數達3000人左右。按照“走水”的性質來分,水客大概可分為兩類,壹類是傳統的水客,以年齡較大的阿姨、阿嬸和老伯居多,帶往珠海的商品多為洋煙洋酒,帶回澳門的商品多為海味幹貨、肉類和中成藥等,目的只是賺取兩地商品的直接差價;另壹類是有走私違法行為的水客,受雇於壹些非法公司和商號,專門把國家不允許進口的高價值或高稅商品分拆開來,采取化整為零的方法,以“走水”的方式走私入境,逃避國家政策監管和高額關稅,自1998年國家加強打擊走私活動以來,此類水客迅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