喧鬧的意思是喧嘩熱鬧。
喧鬧,漢語詞匯,拼音:xuān nào,聲音大而熱鬧;大聲喧嘩;喧嘩吵鬧。出自明·羅貫中《三國演義》第二回《張翼德怒鞭督郵 何國舅謀誅宦豎》:玄德正納悶間,聽得縣前喧鬧,問左右,答曰:“張將軍綁壹人在縣前痛打”。
喧,形聲。從口,宣聲。“宣”有“宣揚”義,也有表義作用。本義:聲音大而嘈雜。《廣韻》況袁切《集韻》《韻會》許元切,?音萱。《玉篇》大語也。《集韻》與吅同。或作讙。又與咺同。《漢武帝·悼李夫人賦》悲愁於邑,喧不可止兮。
鬧,是漢字通用規範壹級字(常用字)。此字最早字形見於戰國文字。本義是在市場中與人相鬥,引申為盡情地發泄某種情緒。又引申為發生了不如意的情況,使人不能安定,如鬧事、鬧病。由喧嘩、聲勢大引申為為某件事情做得熱火、有聲勢,情形熱烈,還引申為搞、幹的意思。
《唐韻》奴敎切。《集韻》《韻會》女敎切。?音淖。《說文》:不靜也。《廣韻》:同?。猥也,擾也。柳宗元《答韋中立論師道書》:以召鬧取怒乎。又白居易《寄翰林學士詩》:貴主冠浮動,親王轡鬧裝。
喧鬧造句:
1、放假了,喧鬧的校園又安靜了。
2、熄燈以後,喧鬧的校園頓時壹片寂靜。
3、這天媽媽帶著我去公園玩,我看見公園裏人山人海。喧鬧的景象不斷發生。
4、上課鈴響了,教室裏的喧鬧聲戛然而止。
5、看著遠處大山的綠色蔥蔥,以及碼頭上的喧鬧聲,對於看了壹個月的藍色、只聽見海浪的人來說,這壹切是那麽的親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