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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詩《草》

古詩《草》,又名《賦得古原草送別》

原文:

離離原上草,壹歲壹枯榮。

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

遠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

又送王孫去,萋萋滿別情。

譯文:

古原上長滿茂盛的青草,年年歲歲枯萎了又昌榮。

原野的大火也無法燒盡,春風壹吹它又遍地滋生。

遠處的春草侵占了古道,陽光下的綠色連著荒城。

我又在這裏送友人遠去,萋萋芳草盡是離別之情。

註釋:

賦得:借古人詩句或成語命題作詩。詩題前壹般都冠以“賦得”二字。這是古代人學習作詩或文人聚會分題作詩或科舉考試時命題作詩的壹種方式,稱為“賦得體”。

離離:青草茂盛的樣子。

枯:枯萎。

榮:昌榮,茂盛。野草每年都會茂盛壹次,枯萎壹次。

野火:焚燒荒野枯草的火。

遠芳:草香遠播。芳,指野草那濃郁的香氣。

侵:侵占,長滿。

晴翠:草原明麗翠綠。壹說陽光照耀下的嫩綠色。

王孫:本指貴族後代,此指遠方的友人。

萋萋:形容草木長得茂盛的樣子。

作者簡介:

白居易(772-846),唐代詩人。字樂天,號香山居士。生於河南新鄭,其先太原(今屬山西)人,後遷下邽(今陜西渭南東北)。貞元進士,授秘書省校書郎。元和年間任左拾遺及左贊善大夫。後因上表請求嚴緝刺死宰相武元衡的兇手,得罪權貴,貶為江州司馬。長慶初年任杭州刺史,寶歷初年任蘇州刺史,後官至刑部尚書。在文學上,主張“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是新樂府運動的倡導者。其詩語言通俗。有《白氏長慶集》傳世。

創作背景:

《賦得古原草送別》作於唐德宗貞元二年(786)、三年(787)間,是白居易少年時準備應試的試帖詩習作。按科考規矩,凡限定的詩題,題目前必須加“賦得”二字,作法與詠物詩相似。

賞析:

此詩通過對古原上野草的描繪,抒發送別友人時的依依惜別之情。它是壹曲野草頌,進而是生命的頌歌。前四句側重表現野草生命的歷時之美,後四句側重表現其***時之美。全詩章法謹嚴,用語自然流暢,對仗工整,寫景抒情水乳交融,意境渾成,是“賦得體”中的絕唱。“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二句更是傳誦千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