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科學規模的不斷擴大,在研究所需經費急劇增加的同時,科學成果到實際應用的距離也越來越短,純科學與應用科學的界限日趨模糊。這使得科學成為了壹種可能帶來巨大經濟效益的投資對象,使科學研究中的利益沖突,表現更為突出。利益沖突及其主要形式如下:
1、在個人利益與其所屬組織P應有的利益之間存在(或個人認為存在)實際的或潛在的沖突時。
2、當個人的經濟利益或其它利益與其所應遵循的職業規範或相應義務發生矛盾時,便可能產生利益沖突。
避免利益沖突的方法:
對於從事科學研究的科學家來說,利益沖突是指這樣壹種境況,在這種境況下,科學家的某種利益具有幹擾他在科學活動中作出客觀、準確、公正的判斷的趨勢。
協調多種利益、控制利益沖突的關鍵是排除因各種利益而帶來的偏見和錯誤。許多國家關於科學研究的道德規範和相關政策中,對與工業合作研究中的利益沖突以及在兼職、同行評議等活動中的利益沖突有比較具體的規定。
從原則上而言,公眾所提供的應當用於基礎科學研究的資金不能用於私人的經濟利益,因而兩者必須確立透明的職責清晰的合同關系,則可以避免利益沖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