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氏春秋》曰:陽生貴己。《重己篇》:今吾生之為我有,而利我亦大矣。論其貴賤,爵為天子,不足以比焉。論其輕重,富有天下,不可以易之。論其安危,壹曙失之,終身不復得。意思就是說,人要珍惜保重自己,只有自己的生命是自己的,雖貴為天子,富有天下,也不能和自己的生命做交換。生命壹旦失去,就永遠失去了。
人為了存在而自然具備眼耳鼻舌身等生理機能和器官。《貴生篇》:聖人深慮天下,莫貴於生。夫耳目鼻口,生之役也。這就是說人活著,就必需滿足基本的生理需求。
聲色滋味等可以滿足人的需要,如果取之過多,則無益。欲望驅使人行動,而人之欲望之滿足,也要適可而止,否則對身體有害,甚至導致無法存在。《本生篇》:是故聖人之於聲色滋味也,利於性則取之,害於性則舍之,此全性之道也。《貴生篇》:耳雖欲聲,目雖欲色,鼻雖欲芬香,口雖欲滋味,害於生則止。在四官者不欲,利於生者則為。
基本需求得到滿足,人才能正常的存在,因此,正常需求或願望之滿足,會讓人快樂或者產生幸福感。《情欲篇》:耳不樂聲,目不樂色,口不甘味,與死無擇。這就是說,如果正常的需求無法得到滿足,則生死似乎沒有什麽區別了。
《貴生篇》:全生為上,虧生次之,死次之,迫生為下。故所謂尊生者,全生之道。所謂全生者,六欲皆得其宜也。這裏更進壹步,居然說如果生活的不好,欲望得不到滿足,即“迫生”,則還不如死。並且有這樣的解釋:耳聞所惡,不若不聞。目見所惡,不如不見。無有所以知者,死之謂也。故迫生不如死。
以我的本體論和認識論來看,以上之論,全然在理。“我”是“自我”和“非我”的矛盾對立統壹體,“自我“和”非我“的矛盾運動推動”我“去行動以實現我之需求。基本需求得到滿足,“我”才可以存在,願望理想得到實現,“我”才可以幸福地存在。
重視自己的生命,重視享受生命,必然重視滿足生命所需之利。如此,重生之說必然重私利。這本無可厚非。然而卻也容易引起非議。孔孟之徒就曾誇大其詞地傳言說“楊取為我,拔壹毛而利天下不為也。”
孔孟之說,盡在如何成為仁人聖人,至於經濟厲害,則無所謂,更不計成本。《論語》:“子罕言利。”孔子曰,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 比如關於葬禮。以孔孟仁禮之說,對待活人要仁禮,對待死人也要厚禮,故,主張厚葬。墨家則反對,認為把財富花費在死人身上是很大的浪費,對於活著的人是無益的。現在我們說,兩者皆有可取皆有偏頗。孔孟之厚葬,代表著壹份追憶感恩之好心,然而不能不計成本,不能浪費。而墨家之說,則不能完全從利益處著想。故,葬禮壹事,應該既講禮,又有節。
《孟子》有言:天下之言,不歸楊,則歸墨。現在看來,這是因為在古代物產比較缺乏,對於人類而言,首要的是生存。墨陽之說重視生存之法和生存之利,故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