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唐山市針對畢業生補貼如下:
壹、新引進高校畢業生補助
全職引進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補助對象:新全職引進來唐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補助標準:生活補貼,按照3000元/月標準,自來唐之日起發放60個月。購房補貼,入職5年內在唐山市域內購買自用商品住房並落戶,壹次性給與30萬元購房補貼。購房補貼和生活補貼二者只能選擇壹項。
全職引進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補助對象:新全職引進來唐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補助標準:入職企業:生活補貼,按照1500元/月標準,正常繳納社會保險的,自來唐之日起發放60個月。購房補貼,入職5年內在唐山市域內購買自用商品住房並落戶,且正常繳納社會保險的,壹次性給與10萬元購房補貼。購房補貼和生活補貼二者只能選擇壹項。
入職其他單位:生活補貼,在唐山落戶的,給與壹次性生活補貼5000元。購房補貼,入職5年內在唐山市域內購買自用商品住房並落戶,壹次性給與10萬元購房補貼。購房補貼和生活補貼二者只能選擇壹項。
全職引進“雙壹流”院校全日制本科生
補助對象:新全職引進來唐的“雙壹流”院校全日制本科生。
補助標準:入職企業:按照1000元/月生活補貼標準,正常繳納社會保險,並落戶唐山的,自來唐之日起發放36個月。
入職其他單位:正常繳納社會保險,並落戶唐山的,給與壹次性生活補貼2000元。
全職引進普通高校本科生
補助對象:引進來唐到企業就職的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正常繳納社會保險。
補助標準:給予每人每月500元租房補貼,期限為1年。
以上政策來源於:唐山國際旅遊島管理委員會人民政府
二、創業補貼
1、初次創業社會保險補貼
畢業5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和去產能企業失業人員,初次創業領取營業執照、登記就業、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且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2、創業補貼
畢業學年及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初次創業、取得營業執照、登記就業、正常運營6個月以上的,給予壹次性創業補貼,補貼標準為每個創業項目5000元。
3、小微企業場地租金補貼
城鎮登記失業人員、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下崗失業退役軍人、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初次創辦小微企業並登記就業,且租用經營場地或店鋪的,自創業之日起3年內,給予最長不超過3年的租金補貼。補貼標準為租賃場地面積100平方米以下的每年3000元;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5000元。實際租金低於上述標準的,據實補貼。
4、創業就業孵化基地房租物業水電費補貼
對為登記失業或求職的城鎮失業人員、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下崗失業退役軍人、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初次創業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多要素創業服務的創業就業孵化基地,按符合條件人員入駐項目給予最長不超過3年的房租物業水電費補貼。房租補貼標準按照第三方機構對創業項目實際占用場地建築面積評估市場價計算,評估市場價高於實際租金的原則上按實際租金計算,對因裝修改造投入成本較大導致評估市場價高於實際租金的,由評估機構出具專項說明,可適當上浮,上浮比例最高不得超過實際租金的20%,上浮期限不超過3年,帶動就業2人以下每年不超過5萬元,帶動就業3-4人每年不超過6萬元,帶動就業5人以上每年不超過8萬元。物業水電費補貼標準按實際入駐創業項目數量給予每個項目200元/月的定額補貼,但物業水電費補貼總額不得超過孵化基地實際費用。
三、就業援助服務
1、就業困難人員崗位補貼
崗位補貼包括公益性崗位補貼和用人單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崗位補貼。對公益性崗位安置的就業困難人員給予公益性崗位補貼,補貼標準參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執行。
2、高校畢業生公益性崗位補貼
發設置基層公***就業服務、公***管理和社會服務、衛生防疫等公益性崗位,對通過市場渠道確實難以就業的困難應屆高校畢業生進行兜底安置,給予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
3、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
畢業年度和畢業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申報靈活就業、辦理就業登記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最高不超過其實際繳費額的2/3給予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
4、求職補貼
對我市轄區內普通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在畢業年度內求職創業的低保家庭、貧困殘疾人家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和特困人員中的高校畢業生,殘疾、烈士子女及正在享受國家助學貸款的高校畢業生,給予壹次性求職補貼,補貼標準每人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