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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條是什麽

刑法236條規定了行為人以暴力手段強迫婦女發生性行為的,承擔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情節惡劣的處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婦女具有性自由,任何人不得強迫婦女發生性關系,與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女性發生性關系的,以強奸論處。

刑法236條規定了行為人以暴力手段強迫婦女發生性行為的,承擔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情節惡劣的處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婦女具有性自由,任何人不得強迫婦女發生性關系,與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女性發生性關系的,以強奸論處。

壹、刑法236條是什麽內容

第二百三十六條強奸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

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壹)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奸婦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場所當眾強奸婦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奸的;

(五)奸淫不滿十周歲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傷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第二百三十六之壹對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女性負有監護、收養、看護、教育、醫療等特殊職責的人員,與該未成年女性發生性關系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惡劣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前款行為,同時又構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之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刑法第236條強奸罪的量刑標準

根據1997年10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

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壹)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奸婦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場所當眾強奸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第二百三十七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婦女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眾或者在公***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三、刑法第236條強奸罪的成立問題

強奸罪是壹種比較復雜的罪名,往往會產生很多爭議。

壹個強奸罪的構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幾個關鍵(僅就中國大陸的刑法來說):

(壹)強奸罪的主體必須是男性,也就是說中國刑法認為:女性是不可能強奸男性的;

(二)強奸罪的對象必須是女性,也就是說中國刑法認為:男性是沒法被強奸的;

(三)從情節上講,必須是男性強迫女性與其發生性行為,女性不是自願的。強迫,不僅包括各種暴力、脅迫手段,還包括麻醉、灌醉、欺騙、誘惑等手段。

(四)從細節上說,男性必須將陰莖插入被害女性的陰道內,才可以構成強奸罪。在刑法上,這被稱之為“奸入”。如果沒有“奸入”,雖也屬於強奸罪,但確切的說屬於:強奸罪(未遂)。比如壹男性欲強奸壹女性,將其按倒,由於女性反抗未能將其陰莖插入被害女性的陰道內,這時該男子就屬於:強奸罪(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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