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對圖書的定義是:凡由出版社(商)出版的不包括封面和封底在內49頁以上的印刷品,具有特定的書名和著者名,編有國際標準書號。有定價並取得版權保護的出版物稱為圖書。
圖書是以傳播文化為目的,用文字或其它信息符號記錄於壹定形式的材料之上的著作物,圖書是人類思想的產物,是壹種特定的不斷發展著的知識傳播工具。
壹、圖書的特點
1、內容比較系統,全面,成熟,可靠。
2、出版周期較長,傳遞信息速度較慢。
二、圖書的分類
1、圖書按學科劃分為:社會科學和自然科學圖書。
2、按文種劃分為:中文圖書和外文圖書。
3、按用途劃分為:普通圖書和工具書。
擴展資料:
壹、起源
“圖書”壹詞最早出現於《史記·蕭相國世家》,這裏的“圖書”指的是地圖和文書檔案,它和我們當前所說的圖書是有區別。進壹步探求“圖書”壹詞的淵源,可追溯到《周易·上系辭》記載的“河出圖、洛出書”這個典故上來,它反映了圖畫和文字的密切關系。雖然是神話傳說,但卻說明了這樣壹個事實:文字起源於圖畫。
圖畫和文字確實是緊密相連的。古人稱各種文字形態為“書體”,寫字的方法為“書法”,“書”字還被作為動詞,當“寫”講,如“罄竹難書”、“奮筆疾書”、“大書特書”等等。以後,“書”便進壹步被引申為壹切文字記錄。
如“書信”、“文書”“刑書”、“詔書”、“盟書”等等。隨著歷史的發展,人們對於圖書的認識也在不斷地發生變化。到了當前,人們已經不再把壹切文字記錄都稱作“書”了。例如文書、書信、詔書、盟書,雖然都帶有“書”字,但已不包括在圖書的範圍之內。
古文記載,其內容多是記事性質的,如甲骨蔔辭、青銅器銘文等,都是屬於這壹類的,其作用主要是為幫助記憶,以便需要時檢查參考,其性質相當於後世的檔案。以後人們從實踐中認識到,這些記錄的材料可以改變成總結經驗、傳授知識的工具。
於是便出現了專為傳授知識、供人閱讀的著作。這樣,圖書壹詞便取得了較新而又較窄的意義。到後來,凡不以傳播經驗、傳授知識、供人閱讀為目的的文字記錄就不算圖書了。
隨著生產力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人們開始有意識地運用文字來宣傳思想,傳播知識,同時也逐步地形成了壹套書籍制度,而處理日常事務的文件又形成了壹套文書制度。於是,圖書與檔案就逐漸被區分開了。
二、構成
從竹木簡牘到當前的各類圖書,不管其形式和內容如何變化,只要認真地加以考察和分析,就可以看出它們都具有下面這樣幾個要素:
1、要有被傳播的知識信息。
2、要有記錄知識的文字、圖像信號。
3、要有記載文字、圖像信號的物質載體。
4、圖書的生產技術和工藝也是產生圖書的基本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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