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抄稅起始日正常抄稅處理:插入稅盤,進入系統,報稅處理,抄報稅管理,上報匯總,系統彈出“確認”對話框,確認、正常抄寫成功;
2、金稅盤狀態查詢:進入系統,點擊報稅處理,進行狀態查詢;
3、根據報稅系統的要求報稅;
4、清卡:重新進入開票系統會提示“遠程清卡成功”提示,無需再做抄報稅及清卡操作。
報稅後領稅控盤的具體步驟如下:
1、首先要準備壹份稅控盤申請表、壹張稅務登記證原件,以及個人身份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
2、然後登錄電子稅務局網站,進行註冊並完善個人信息;
3、接著就可以在電子稅務局的“稅控盤申請”頁面填寫申請信息,完成申請;
4、最後把當地稅務機關發放的《稅控盤發放通知書》,以及稅控盤認證密碼等信息,拿到稅務大廳領取稅控盤。
綜上所述,抄稅是國家通過報稅盤工程來控制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過程,稅務機關需要通過抄稅的功能與企業進行企業所開具的發票信息以及其他數據信息的同步。報稅是納稅人按照稅法規定的期限和內容向稅務機關提交有關納稅事項書面報告的法律行為,是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及承擔法律責任的主要依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條
納稅人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二千元以上壹萬元以下的罰款:(壹)未按照規定的期限申報辦理稅務登記、變更或者註銷登記的;(二)未按照規定設置、保管帳簿或者保管記賬憑證和有關資料的;(三)未按照規定將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和會計核算軟件報送稅務機關備查的;(四)未按照規定將其全部銀行帳號向稅務機關報告的;(五)未按照規定安裝、使用稅控裝置,或者損毀或者擅自改動稅控裝置的。納稅人不辦理稅務登記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經稅務機關提請,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其營業執照。納稅人未按照規定使用稅務登記證件,或者轉借、塗改、損毀、買賣、偽造稅務登記證件的,處二千元以上壹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壹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