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四字成語 - 實施方占優的情形

實施方占優的情形

假設有n個實施者想參與企業ERP系統的實施;k為用戶希望得到的知識效用,kH、kL分別表示參與者提供的高價值與低價值的知識,顯然有kH>kL>0;用戶獲得高效用知識的概率為θ,即P(k=kH)=θ。實施者提供知識轉移的成本為c,c為k的函數,且與效用有關,令cH=c(kH),cL=c(kL),cH>cL>0。

在提供方占優的情況下,企業無法區分實施者的類型(高或低),只能按照平均預期來支付知識轉移的報酬,令支付報酬為v,即v=k,k=θkH+(1-θ)kL。若cH>k,即θ<(cH-kL)/(kH-kL),任何高類型的提供方將拒絕進行知識轉移,這又進壹步使得用戶降低預期,采用更低的支付報酬,如v=kL。這樣,由於cH>kL>cL,使得高類型實施者退出市場,市場上僅存有低類型實施者的參與,造成劣勝優汰的局面,這便是委托-代理理論中逆向選擇的典型表現。這種現象不僅表現在系統的投標方面,在具體實施時企業用戶無法觀察到實施者的努力狀況,兩者之間的博弈同樣是實施方占優的情況(稱為道德風險)。

解決逆向選擇的壹個有效方法是信號傳遞機制[28],實施方事先通過壹些“暗示”(如資歷證明、懲罰協議、第三方擔保等)來表明類型,以便讓用戶確認自己為高價值轉移者。信號傳遞的前提有兩個:壹是傳遞信號需要成本,二是不同類型的實施方所需的成本也不壹樣。假設傳遞同樣信號時,高水平的實施者所需成本低於低水平者所需成本(幹同樣的活,水平越高就越容易完成),若令傳遞信號a所需成本為e,則有e=e(a,k),且e(a,kH)<e(a,kL);企業支付的報酬與所觀察到的信號a有關,即v=v(a);實施者所獲得的收益為u(a,k)=v(a)-e(a,k)。

若實施方為低類型,傳遞信號a所獲得的報酬為

企業信息化過程中人員行為的研究

式中:m 代表其他n-1個參與者中高類型的個數,當其不傳遞信號時,所獲得的報酬為(1-(1-θ)n-1/n)cL+((1-θ)n-1/n)max {cL,kL}。如果高類型的實施者傳遞的強信號為 ,對於低類型的實施者來說,要想獲取企業信任就必須傳遞強信號,並且這時所得到的收益應等於(或不低於)不傳遞信號時的收益,即

企業信息化過程中人員行為的研究

從而,有

企業信息化過程中人員行為的研究

同樣地,對於高類型的實施者,傳遞強信號 時的報酬為

企業信息化過程中人員行為的研究

不傳遞信號時的報酬為

企業信息化過程中人員行為的研究

從而有

企業信息化過程中人員行為的研究

由此可見,①高類型的實施者應該選擇足夠強的信號,以便低類型實施者難於模仿(或因模仿成本太高而放棄);②傳遞信號的目的僅僅是為讓用戶知道自己是高類型,其自身並不能創造價值;③若實施者都為高類型,沒有必要進行信號的傳遞;④知識水平越高所傳遞的信號就越強,獲得參與企業系統實施的機會也就越大。

在實踐中企業常常通過兩種途徑了解實施方的信息,壹是實施者的公眾形象(或聲譽),二是與之交往積累的經驗認知。譬如,實施者對自己的聲譽十分重視,絕不對企業隱瞞信息,壹旦許諾必然履行,這就成了第Ⅰ種的理想情況。可是某些著名的咨詢公司在涉及壹些新領域時,往往是根據經驗而不是用戶的實際來設計,也就是高類型的實施者在具體開發時表現出低類型(不努力)的情況。因而可以進壹步將企業對實施者i的期望概率定義為P(k=kH)=θi,且θi=θ+εi,其中εi代表實施者i高於或低於平均預期的變量,例如θ=0.5,εi=-0.2,表明該實施者在企業認知中為高類型的概率僅為0.3。這樣,好的聲譽和交往歷史可以提升實施者在認知中的概率值,而不佳的歷史則會降低其得到好評的幾率。

這樣,聲望越好的IT供應商越容易獲得項目的參與權,而壹般來說實力越雄厚名望也就越高,這就會造成大公司擠兌中小公司的現象。另壹方面,實施方的名望又與其所要求的報酬呈壹定的正相關性,而為數眾多的中小企業又無法忍受巨額的支付費用,轉而尋求實力較弱的實施方,這就只能通過有效交流、擔保(如引入監理機制)等措施來減少企業的信息劣勢,避免道德風險所帶來的負面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