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隊中的“縱”,釋義為豎、直,南北的方向,與“橫”相對;被用來當作部隊番號中的前指,譬如某某縱隊,是我軍的壹大創造發明。
其實,早在紅軍時期,我軍就采用了縱隊作部隊番號的前指,1927年底,朱德、陳毅率領的南昌起義部隊中的壹部分指戰員,在江西省崇義地區編成了縱隊。
此後,中國工農紅軍和壹些地方武裝,包括遊擊隊也編有縱隊;抗日戰爭時期,中國***產黨領導的遊擊隊有的也曾稱為縱隊。
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縱隊是我各大野戰軍所屬的主力部隊,壹個縱隊往往編有3個旅或者師,1個旅或者師,下轄3個團,個別也有4個團的特大編制。
歷史存在:
1925年9月,國民革命軍第二次東征部隊曾編有3個縱隊:第1縱隊由4個師組成,第2縱隊由1個師、1個旅組成,第3縱隊由攻鄂軍、贛軍、潮梅軍、豫軍等部組成。
1927年底,朱德、陳毅率領的南昌起義部隊壹部,在江西省大庾(今大余)縣編為縱隊,轄3個步兵支隊、1個機炮大隊、1個特務大隊,***800余人。
1928年後,中國工農紅軍的部分軍和抗日戰爭時期的八路軍、新四軍以及壹些地方武裝、遊擊隊也編有縱隊。其編制不盡壹致,有的轄支隊,有的直轄大隊,有的轄師、旅或團。解放戰爭初期,中國人民解放軍各戰略區***編有27個野戰縱隊。縱隊壹般轄3個師,有的轄2~3個旅。
1947年3月,華東野戰軍組建了特種兵縱隊。
1948年7~8月,東北人民解放軍組建了鐵道縱隊、炮兵縱隊。是年11月,中央軍事委員會發布通令,對全軍組織編制、部隊番號作了統壹規定,野戰縱隊改稱軍,特種兵部隊和壹些遊擊部隊仍保留縱隊。中華人民***和國成立後,相繼取消了縱隊番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