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用法
v.?(動詞)
1、compare的基本意思是“比較,對照”,主要用於比較事物的典型特征及其價值,而不在於比較相同與不同。
2、compare用作及物動詞時接名詞或代詞作賓語,用作不及物動詞時,主動形式常具有被動意義。
3、compare接with或to可表示“與…相比”,接to還可用於比喻,意為“比作”。接with還可表示“比得上”,這種用法常出現在疑問句或否定句中,且常與can連用。
二、區別
compare?with與compare?to的區別:
1、compare?with 的意思是“把……跟……比較”,壹般用於兩個同類事物之間,著重區別。
2、compare?to的意思是“把……比作……看待”,壹般用於兩個不同性質的事物比較。
擴展資料:
詞組辨析:
compare,compare to,compare with,contrast
這些動詞(短語)均含“比較”之意。
1、compare側重比較兩個或更多東西的異同優劣,強調相同或類似之處。
2、compare to指兩物有類似或相似之處,從而“把(壹物)比作(另壹物)。”
3、compare with指“把……用……作比較”以便找出差異或好壞。
4、contrast指比較兩個或更多東西之間的差異,側重不同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