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字是多音字,有2個讀音,分別是 lì(第四聲)、lí(第二聲)。
麗(拼音:lì、lí),是漢語壹級通用漢字(常用字。此字始見於商代甲骨文本義壹般認為是“成雙”“成對”,這個意思也寫作“儷”,引申為壹方附著另壹方。麗還表華美之義,引申為好看、漂亮、美好等。以上義讀lì。麗又讀lí,用於地名,如麗水、高麗。
“麗”的構型和本義說法不壹。壹種說法認為“麗”字甲骨文作圖1,字形由“鹿”和兩張獸皮組成,指鹿皮的美麗。金文和篆文中的“麗”在形式上與甲骨文中的“麗”相類似,後演化為繁體字形。
戰國楚系文字訛變為從兩“辛”。漢字簡化時利用繁體字的壹部分構成簡體字,是記號字。“麗”的本義是美麗的含義。也有說圖1的甲骨文是借鹿角來表達“美麗”這壹概念的。漢字簡化時將“鹿”省去,寫作“麗”。
也有人認為。“麗”的甲骨文,下面是兩個“人”字,表示壹對情侶或夫妻,上面加壹長橫將兩“人”連在壹起,義為耦(偶),即成雙成對,指事結構。又將壹長橫分裂成兩短橫作,顯得對偶。
《說文解字》古文由此演變而來,作,兩個人字形變。《說文解字》篆文,兩個人字寫成向右之形。楷書作“麗”,義為配偶。野鹿壹般雄雌結伴而行。
古籍釋義的相關解釋
註釋①旅:王筠《說文解字句讀》:“俗作侶。”②禮:《儀禮·士昏禮》:“納征(納幣以成婚禮),玄縹、束帛、儷皮。”鄭玄註:“儷,兩也;皮,鹿皮。”按:“麗皮納聘”,隱括其辭。
麗:王筠《說文解字句讀》:“本象兩鹿皮之形,後來以為不明了,始加鹿耳。”《釋例》:“以麗皮納聘為本義,旅行為引伸之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