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采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企業應當視同提供正常勞動並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時間工資。
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停工停產的,未超過壹個工資支付周期(最長三十日)的,應當按照正常工作時間支付工資。
超過壹個工資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據職工提供的勞動,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企業沒有安排職工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職工生活費,生活費發放至企業復工、復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
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采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企業應當視同提供正常勞動並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時間工資。
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停工停產的,未超過壹個工資支付周期(最長三十日)的,應當按照正常工作時間支付工資。
超過壹個工資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據職工提供的勞動,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企業沒有安排職工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職工生活費,生活費發放至企業復工、復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