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測試可選擇采取專業筆試、結構化面試、無領導小組討論、試講、答辯、情景模擬、技能操作等方式進行,主要考查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專業知識、專業(業務)能力、管理能力、實際操作技能以及潛能等。專業測試總成績滿分按100分計算。
專業測試工作由省直主管部門及其所屬招聘單位負責。省直各招聘主管部門擬定專業測試實施方案(公告),經省委組織部或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備案後,按規定在安徽先鋒網、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本部門及招聘單位網站上公布,內容包括:所屬招聘單位參加專業測試的人員名單及其統考筆試成績、名次,同時明確招聘崗位及數量,專業測試的程序與規則,測試的內容、方式、時間、地點以及招聘單位聯系人、聯系電話、監督電話等事項。
面試、試講、答辯等須設立考官組。考官組壹般不少於7人,其中外聘考官數量須占考官組人數的壹半以上。
實際參加專業測試人員少於或等於崗位招聘計劃數的,可將該招聘單位當日參加同壹考場同壹種類專業測試方式考生的平均分數,確定為該崗位專業測試的最低分數線,也可提前設定專業測試最低分數線。具體確定方式在專業測試實施方案中明確。對專業測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體檢和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