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in(-)smoker ['t?ein,sm?uk?] (此處連字符可加可不加,並無太大影響,也沒太大意義,連與不連都不會影響單詞的意思,不會出現意思混淆的情況) n.煙卷不離口的人,壹支接壹支抽煙的人
通常連字符有下列用法:
1) 用於復合詞。
2) 用於詞綴(或組合語素)與詞根(或詞)之間。
3) 用以避免單詞在語義或在語音上發生混淆或用於分離。
4) 用於兩地名、兩數字或兩個時間之間,意為“至”。
5) 用於單詞移行。
但移行時要註意以下幾種情況:
※單間節詞不能分開移行,例如strength 不宜分成steng- 和th
※屈折變化形式不宜分開移行,例如working不宜分成work-和ing.
※數字、縮略詞不宜分開移行,例如25759和UNESCO 不宜分成257-和59, UNES-和CO。
※易引起岐義的詞不宜分開移行,例如legend和earnest不宜分成leg- 和end , ear-和nest 移行。
※移行後行尾不宜只剩壹個字母,例如alike 和alone不宜分成a- 和like,a-和lone.
※有詞綴的詞應在詞綴與詞根處移處,例如unimportant 和disappear應在uni和important, dis-和appear
處分開移行。
※復合詞應在復合成分之間移行(原有連字符號的,可在行尾用雙連字號或在下壹行行首加壹連字號),
註意:連字符不可與破折號相混,破折號起分隔句中的若幹部分的作用,連字符的長度為破折號的壹半。
下面的網址是 連字符的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