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時間足夠長,沒有忘不掉的人。
從出生到這個世界,當我們離開這個世界,會經歷形形色色的各種各樣的人。而我們身邊所熟悉的人,永遠都只有那麽多。
當兩個人沒有交集之後,我們會很快把對方忘記。不論是友情還是愛情,當兩個人走向了分別,忘記都只是遲早的事情。
從小到大,我們到底經歷過多少同學,經歷過多少自以為是的友情,可能自己都數不太清楚了。每結束壹個上學的階段,就會丟失壹大批同學和朋友。
友情是如此,愛情也沒什麽特別。當妳和壹個人分手之後,兩個人生活再無交集,也許妳會記得對方壹年兩年,可10年20年之後,妳最多也就只記得有過那個人。
足夠長的時間,會抹平我們心目中任何人留下的痕跡。我們的生命總是太過漫長,生活也總是太過慌張,形形色色的人出現在我們的生活裏,我們能記住的卻沒有幾個。
如果妳覺得自己會忘不掉某個人,那只是因為時間不夠而已。我們自以為會銘記壹輩子的人,其實就在平淡的生活中在慢慢被忘記。
人有可能徹底地忘掉壹個人,把它存在我的痕跡,完全在自己的腦海中刪去。多年以後再次回憶起來,也許連名字都會感到很陌生,早就忘卻了對方的存在。
我們都只是普通人而已,記憶能力有限,我們會經歷更多的人和事,忘卻掉曾經的經歷。這很正常,這個理由也足以被人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