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當日收盤價漲跌幅達到±15%的各前五只股票;
(二)當日價格振幅達到30%的前五只股票;
(三)當日換手率達到30%的前五只股票。
和原有規則相比有三點變化,壹是將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7%調整為漲跌幅±15%;二是價格振幅由15%調整為30%;三是換手率指標由20%調整為30%。
(壹)當日收盤價漲跌幅達到±15%的各前五只股票;
(二)當日價格振幅達到30%的前五只股票;
(三)當日換手率達到30%的前五只股票。
和原有規則相比有三點變化,壹是將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7%調整為漲跌幅±15%;二是價格振幅由15%調整為30%;三是換手率指標由20%調整為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