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班六房是明、清時州縣衙門中吏役的總稱。
具體來說,這裏的“三班”指的是高、中、低三級,而“六房”則是分別負責收集、整理、評定、校對、抄寫和發放文獻的六個部門,每個部門稱為壹“房”。出自吳敬梓《儒林外史》第二回:“想這新年大節,老爺衙門裏,三班六房,那壹位不送帖子來。”
中國的郡縣制度從秦始皇登基之後便開始實行,雖然在後來出現過分封制度的復辟,但是整體上郡縣制度依然是中國政治形態的基本模式。
相對於面積更大,人口更多的郡。縣才是最重要的行政基本單位,因此在古代的時候縣衙中的官員也被百姓稱為父母官。
由於古代時交通並不發達,因此縣衙作為地方行政的基本單位,是擁有較高自主權的,畢竟有許多突發情況是來不及向上級政府請示的,這讓縣衙的工作十分繁忙。
清朝縣衙的核心隊伍
在中國歷史上的不同時期裏,由於行政劃分的不同,縣的大小也是存在很大差異的。
在東晉時期,東晉甚至在江南各地設立了大量的僑縣來安置南下的中原人士,這讓其行政管理相當混亂。壹直到了清代,中國的封建制度發展到最頂峰,衙門結構也壹脈相承,故本文以清朝為例介紹縣衙的構成。
在清代的縣衙中,壹***有三種工作人員。首先自然是政府官員,當時每個縣衙中都設有壹名縣令,其便是當地的最高長官,負責整個縣的日常管理以及部分案件的審理。
不過明清時期的縣令大多是科舉出身,他們在宣傳封建王朝道德上是壹把好手,但是在日常管理上能力就有所欠缺,因此其還需要幾個得力助手。當時縣令最重要的兩個幫手是主簿和縣尉,主簿是縣令最主要的助手,他需要負責管理衙門的日常運轉,壹些相對瑣碎的工作也需要他們來完成。
由於當時縣衙中的師爺大多都是本地人出任,因此他們對於當地的情況有更深的理解,許多主簿也以此成為縣內事務的實際管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