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這句話出自於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的憲法修正案。
1999年3月5日至1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舉行。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和國憲法修正案》。根據這壹修正案,鄧小平理論的指導思想地位、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國家現階段的基本經濟制度和分配制度以及非公有制經濟的重要作用等被寫進中華人民***和國憲法。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和國憲法》第五條 中華人民***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壹和尊嚴。
壹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壹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壹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
中央電視臺——九屆人大二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和國憲法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