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隔壹年有余,華夏銀行近日交出了壹份答卷:截至6月底,該行的小微企業年審制貸款已服務當地小微企業貸款授信客戶489戶,授信金額18.8億元,用信客戶444戶,用信金額15.4億元。
若把這些數字放到浙江的中小企業之中,或許只不過是杯水車薪,然而,燎原之火起於微光。在浙江這片土地上,壹場或許將惠及更多小微企業的金融創新之舉正在湧動發生。
還貸方式革新
“這次還貸方式創新,始於紹興銀監分局的推動。”華夏銀行紹興分行中小企業信貸部風險總監吳斌對《浙商》記者如此介紹。
2012年年初,在浙江銀監局、紹興市委市政府的推動下,紹興銀監分局針對小微企業“先還後貸”增加還款壓力的轉貸難題,創新推出小微企業年審制還貸方式,以華夏銀行紹興分行、紹興銀行2家機構作為先行試點。
為什麽選擇以創新還貸方式作為減輕小微企業還款壓力的切入口?不少金融從業人員對《浙商》記者表達了同壹種觀點:過去原有的“先還後貸”方式給小微企業帶來了巨大的壓力。關於這壹點,小微企業主們深有切膚之痛。
壹直以來,小微企業主們可謂是“夾縫”中的人群,而融資問題則是企業主們為之揪心的“重災區”:對於大部分小微企業而言,銀行貸款是他們最重要的融資通道,掌握著中小企業的“命脈”——當自籌資金難以維持企業持續發展時,銀行成為企業的“求生之地”;然而,對於大部分銀行而言,小微企業並非受歡迎的授信對象——發展脆弱、難經風浪、前途未明——種種特點,令多求穩健的銀行往往對中小企業敬而遠之。
即使獲得了融資,過去很長壹段時間裏,銀行面向小微企業的服務仍存在著期限錯配、金額錯配等問題。浙江大學金融研究院教授、博導汪煒對《浙商》記者稱,中小企業需要向銀行機構融資時,往往需要長期持續的資金以支撐其長遠發展。但在過去,傳統的流動資金貸款期限壹般設定為1年以內;另外,企業資金從采購、生產、銷售、回籠等壹個周期來看,資金在循環使用,最需要的是壹份鋪底資金。
這意味著,壹年到期後,仍有資金需求的企業必須先還後貸,若自身現金流不足,小微企業多數采取民間借貸等途徑“拆借周轉”。
或許有人會疑問:明知貸款到期,為什麽企業不自籌資金以“先還後貸”呢?
浙江藍天生態農業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白植標坦率地稱:“對於我們這樣的中小企業而言,單筆貸款額度壹般在幾百萬元到千萬元內。如果要先還後貸,意味著我們往往要提前兩三個月就開始收縮產能,準備現金,為到期貸款做準備。這樣的話,我們的生產就要全部停下來。”
融資本是為了公司長續發展,但實施“先還後貸”意味著,現金流本就脆弱的中小企業主們每壹年都要經歷壹次“休克”。“若經濟大環境還可以的情況下,熬壹熬也就過來了,但這兩年來,經濟形勢不佳,倒在‘先還後貸’這壹步上的企業,不知道有多少。”白植標苦笑。
自籌艱辛,而“拆借周轉”並不是免費的午餐。銀行轉貸流程中存在利益空間,成為“高利貸”盛行的壹大促因。“為企業提供拆借資金的第三方機構往往收取高額利息,6分、7分的月利率是平常事,來錢太輕松了。”壹位銀行從業人員劉先生向《浙商》記者感慨,“又有什麽生意能夠賺取這樣高的利潤呢?而對企業而言,‘高利貸’就是‘飲鴆止渴’。若是銀行轉貸手續稍微拖延壹點時間,就完全是在抽血了。”更有壹些案例中的企業,以民間借貸方式籌得還貸資金,向銀行還款後因種種原因未能再獲批轉貸,前有追兵後無退路,只剩下“死路”壹條。
為了“先還後貸”,除了提前產能收縮和拆借周轉,還有壹招,只是若非萬不得已,幾乎沒有企業主願意選擇:向銀行申請貸款展期。為什麽企業主不願意做展期貸款?因為這意味著企業將在央行征信系統中留下記錄,影響企業資信,可能令企業的未來蒙上陰霾。
那麽,“先還後貸”是否真的那麽必要?事實上,壹項銀行內部的調查統計數據顯示,90%以上的小企業流動資金貸款在到期後,各銀行仍然給予周轉。
對於小微企業而言,由於期限錯配的還貸方式,使得本應該成為“造血機”的融資貸款反倒有可能成為“奪命金”,這是銀監部門決定改變還貸方式作為創新途徑的重要原因。
那麽,為什麽試點是浙江紹興?理由十分簡單:作為民營經濟最發達的地區之壹,紹興樣本折射出民營小微企業的生存現狀。而在宏觀經濟下行、國內需求降低、人工成本提高、人民幣匯率上升的嚴峻形勢下,如何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經營難對於浙江銀行業、浙江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由此,紹興的小微企業有幸最先受惠。
有多少銀行進行創新
紹興發端的這壹場金融創新正如於青蘋之末發起的壹絲微風,向更廣闊的領域擴散。
“我們今年的目標已經基本完成。”吳斌對《浙商》記者稱。照原規劃,這壹小企業年審制貸款產品今年的投放戶數及用信金額將比去年翻壹番,按7月末的數字來看已經十分接近目標了。截至7月末,華夏銀行紹興分行的這壹產品已經投放370戶,用信金額為12.7億元,占到全部貸款金額的逾1/4。去年4月12日,第壹筆小微企業年審制貸款剛剛發放成功,如今,這壹產品已經在當地小微企業中頗有口碑。
只是還貸方式的創新,為什麽能獲得企業的熱捧?我們且拿華夏銀行的小微企業“年審制”貸款業務作壹解釋。
華夏銀行向小企業發放的產品分為兩個融資時段的流動資金貸款,在第壹融資時段到期前壹個月對小企業進行年審。對通過年審的,無需簽訂新的借款合同即自動進入第二融資時段。其中第壹融資時段可不歸還本金,在第二融資時段按計劃歸還本金或到期壹次性歸還本金。
這項產品的貸款期限從原先壹般1年以內,變更為最長可達24個月,在此期限內可以根據客戶的經營情況與需求設置期限;在貸款額度上,敞口風險授信額度不超過人民幣2000萬元;至於小微企業主們最關心的貸款利率,這項產品擁有最大吸引力——第壹融資時段和第二融資時段貸款利率采用相同的固定利率。這意味著這款產品並沒有按照中長期流動資金貸款來收取利息。
以上三大特點對於小微企業主頗具吸引力。紹興壹普塑業有限公司總經理謝德芳對此評價稱:“對於金融機構而言,這項產品確實很具創新力度。”
“這項產品的還貸方式使小微企業在貸款到期前,只需向銀行提出貸款年審的申請,而不必將還貸資金實際組織到位。對於企業而言,減少了因籌集還貸資金所需的時間和資金成本,同時減少了小微企業因轉貸壓力涉足民間借貸的風險。”吳斌如是稱。
自去年4月在紹興進行試點後,華夏銀行很快發現了該產品的潛力,同年10月,華夏銀行開始在全省推廣這壹產品,2013年4月起在全國推廣。如今,江蘇常州、四川成都等地的華夏銀行分支機構紛紛效仿紹興,推出了該項產品。實行試點的地區無壹例外,多是小微企業聚集之地。
如同紹興地區壹樣,在其他地區,這壹產品同樣受到了企業主們的歡迎。華夏銀行杭州分行小企業業務部營銷總監阮永江告訴《浙商》記者,目前,杭州分行小微企業年審制貸款的余額及授信客戶數覆蓋率均已達到10%以上,單壹小微企業客戶(不含平臺批量客戶)業務占比70%左右。“我們將通過年審制貸款發展和鞏固壹批優質小微企業客戶,新增單壹小微企業貸款的30%以上要用於年審制貸款產品,未來,年審制貸款產品占比及市場認可度將進壹步提升。”
紹興銀行的試點似乎同樣喜人:據透露,該行自“年審工廠”開創以來,已經接納882家優質合格小微企業“入庫”。
而後,上海銀行、杭州銀行、渣打銀行等機構也紛紛推出了類似的產品,在貸款額度、期限、利率等方面,各個銀行的條件不盡相同。上海銀行杭州分行小企業金融部總經理夏振江對《浙商》記者介紹,上海銀行的產品是對符合成立時間四年以上、還款來源正常、主要股東信譽良好等條件的優質小微企業提供流動資金貸款、貿易融資、票據承兌和貼現、保函等各類表內外本外幣信貸業務。其最高貸款額度可達2000萬元,期限最長可達3年,在貸款利率上,該產品按3年期利率計算——比較華夏銀行目前的產品而言,上海銀行給出的期限和利率都有所不同。夏振江表示,未來兩年內,他們的目標是將年審制產品在小微企業中的覆蓋率達20%,惠及約上百家小微企業。
各家銀行都開始“起步走”,但以《浙商》記者目前得到的統計數據顯示,華夏銀行依舊是這壹領域的“先行者”,無論在客戶數量、授信額度或是用信額度上,都走在同行前列。
“快”與“慢”
雖說推出的產品具有相似性,但對於各大銀行而言,邁出的步伐卻是不盡相同。
“這壹產品對於小微企業確實是壹大創新,但是目前除了部分股份制商業銀行外,很多銀行機構並不願意大力推行。”前述銀行業內人士劉先生如是稱,“目前華夏銀行走得那麽快,是因為小微企業本身是它的重要客戶群體。而對於四大行這樣的機構而言,即使同樣推行類似產品,力度也不會很大——小微企業本來就不是他們最重視的客戶群體。同樣的,如果是所在區域缺乏小微企業客戶群體,這壹業務也發展不起來。”
另外壹方面,對於銀行壹線營銷人員而言,若保持原有的考核體系,則大部分客戶經理缺乏開發小微企業的熱情:“對於客戶經理而言,無論企業大小,他做的工作都是壹樣的:貸前調查、貸中審查、貸後檢查,精力和時間花費的幾乎相差無幾,但大企業與小微企業的用信金額完全不同。過去,考核客戶經理的標準往往是看其用信金額。這樣壹來,花的力氣壹樣多,做小客戶賺的遠比開發大客戶來得少,有誰願意專做小客戶呢?”劉先生如此解釋。
這或許意味著,年審制產品不但對於貸款企業是壹大創新,也需要銀行機構開始壹場內部革新:改變原來的考核方式,真正向服務小微企業傾斜。
而對於經濟形勢的預期,亦使壹些銀行機構相對謹慎。劉先生告訴《浙商》記者,由於不看好下半年經濟走勢,他所在的銀行並不打算在小微企業客戶群體中加大開發力度,畢竟,“壹個浪打來,小微企業總是死得最快的。”
種種矛盾與現實,使得各大銀行的創新腳步有快有慢。快者如華夏銀行,在紹興銀監分局正式下發文件通知試點20天後,該行紹興分行就成功發放了第壹筆小微企業年審制貸款業務;而在部分銀行機構中,這壹產品並未成為主打產品,業務發展至今也不過寥寥數筆而已。
若從這個角度而言,小微企業“轉貸還款”困局似乎只不過剛剛破題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