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到2025年新農村建設政策,主要是以下六個鄉村產業發展的重點任務。 (1)提升農產品加工業。(2)拓展鄉村特色產業。(3)優化鄉村休閑旅遊業。(4)發展鄉村新型服務業。(5)推進農業產業化和農村產業融合發展。(6)推進農村創新創業。2、規劃目標是到2025年,鄉村產業體系健全完備,鄉村產業質量效益明顯提升,鄉村就業結構更加優化,產業融合發展水平顯著提高,農民增收渠道持續拓寬,鄉村產業發展內生動力持續增強。新農村建設強拆房屋的新政策新農村建設當中,極少數地區存在暴利執法、強拆房屋的現象,但是這是與我國相關法律相背而馳的,屬於違法行為。作為被強制拆遷人,如果遇到強拆房屋的現象,那麽可以向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報警求助,保護自己的財產和生命安全。1、根據相關規定,如果沒有補償決定,任何單位都不能采取強制手段進行拆遷的。2、從法律角度來看的話,如果房子不屬於違法建築的話,那麽在有產權證明在無通知和處理完補償問題的情況下遭遇拆遷,是屬違法拆遷行為。是可以到當地法院起訴要求賠償,或向上級部門反映情況給予處理解決。3、但是對於違法建築物、構築物和設施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組織強拆。
農村宅基地征地補償新標準2021
新農村建設當中,為了更好的發展農村,實現土地的最大利用率,很多地方實行宅基地征地政策,但是會給予壹定的征地補償。那麽2020年農村宅基地征地補償新標準是什麽?1、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土地管理法》中的有關規定,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2、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並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壹次。 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3、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後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願,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並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