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蕭燧傳》的翻譯
蕭燧字照鄰,臨江軍人。 蕭燧生來天資聰穎,很小就能做文章。紹興十八年,以優秀成績進士及第。授為平江府觀察推官。當時秦檜掌管朝政,他的親信秘密告訴蕭燧,秋天考試時妳必定在漕運衙門主持考試,蕭燧詰問原因,說:“丞相有個兒子參加考試,想把他托付給您。”蕭燧發怒說:“我剛做官怎敢欺騙我的心呢!”秦檜銜恨他。不久就接到下發的征召文書調他到秀州任職,到達那裏時名額已經滿了,就從考官中更換壹名官員到漕臺衙門去主持考試,秦檜的兒子秦熺果然考中了前幾名。 孝宗初年,授為各個王宮大臣大小學堂的老師。輪流覲見皇上對答時,他的論述了“應當按官職選擇人才,不應當因人選擇官位”見解。皇上很高興,制定了《用人論》賞賜大臣借鑒。淳熙二年,連續升遷為國子司業兼代理起居舍人,進升為起居郎之職。在此之前,考察官職有了空額,朝廷言論很多屬意於蕭燧,因他沒做過縣官,就任他做了左司諫。 當時宦官甘昪(便)的門客胡與可、都承旨王挘ū洌┑淖迨逋醵(具)都拿著皇帝的節符 (節:兵符、或壹種官職的憑證)在外邊,因為有所倚仗,沒有好的表現,蕭燧都上奏罷免了他們。當時朝廷的大臣又商議讓這兩個人再回到朝廷做官,皇上拿這事問蕭燧,回答說:“現在有賢德的人和沒有賢德的人混雜在壹起,風俗澆薄虛浮,兵力不強, 財力不富裕,應當臥薪嘗膽來求取國內太平。如果憑借小小的安樂,萌生驕奢之心,不是臣能知道的。”皇上說:“真是忠言啊。”於是勸諫皇上整頓法律制度,接納正直言論,親近正人君子,疏遠奸邪小人,身邊近臣有功勞的可以憑借俸祿加以賞賜,不可以給他們權力。皇上都嘉獎並采納了。 又讓他掌管嚴州,嚴州面積狹小財物匱乏,剛到那裏,公家財政的錢不滿三千,蕭燧憑借節省使之夠用。兩年內,用這些富余的錢補上拖欠的欠款,各縣都感到寬裕了。在這以前,皇上正在吝惜官職名位,沒有功勞的不授與官職,下詔說蕭燧治理地方有功勞,授為敷文閣待制壹職,有調往掌管婺(務)州。父老鄉親送行之人堵滿了道路,幾乎無法行走,送出州境的人用千來計算。婺州和嚴州相鄰,人民熟知蕭燧在嚴州治理時的各項條款和文告,結果不費力就治理好了 。年成遇旱災,浙西常平司請求撥米糧到嚴州,蕭燧說:“東部西部不屬同路,按理說不應當給糧食,但怎麽忍心對於以前治理過的地方不管不問呢?”因為這事到朝廷請示,打開太倉的米賑濟他們。 八年,召回朝,進言說:“江、逝兩年水早災,希望皇上下詔協調諸司協調解決放寬條件,延長交稅的期限, 不要督責逼迫百姓交稅。 十年,蕭燧又上奏說廣西各郡縣百姓身受丁錢(人口稅)的弊害。他的建議大多都得以施行。 百姓慶賀他的恩澤,丁錢減免壹半,也是由蕭燧發起的。紹熙四年去世,享年七十七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