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衛生計生委2013年12月4日通報,2012年度廣東省社會撫養費征收金額為14.56億元。至此,已有24省份公開2012年社會撫養費征收額,總計近200億元。 向社會公開其社會撫養費年度征收情況,結果則是各地征收額差異懸殊。其中"冠軍"江西省高達33.8618億元,最後壹位青海則僅有350.48萬元。
國家也在制定計劃逐步的進行對社會撫養費,公開公示。
2017年8月,北京市政府決定對《北京市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作修改,在超生兒社會撫養費上,對不符合規定生育第三個及三個以上子女的夫妻,每多生育壹個子女,按照規定基數的1至3倍征收。
自"全面兩孩"政策正式落地以來,全國30個省份修改了計生條例,其中20余省份明確了社會撫養費的征收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