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知覺的理解性
知覺指客觀事物直接作用於人的感覺器官時,人腦對刺激物整體的反應。旅遊知覺指直接作用於旅遊者感覺器官的,與旅遊活動相關的客觀事物總體屬性在旅遊者頭腦的反應。
什麽知覺的理解性?
知覺是通過系統化的處理,進而對外界客觀因素產生的信息狀態進行分析和處理,最後是個體獲取信息的過程。而知覺理解性即人們以已有的知識經驗為基礎去理解和解釋事物,並用詞語加標誌的特性,以使它具有壹定的意義。
知覺理解性受到以下兩個因素的影響:
1、知識經驗
知覺的理解性是以知識經驗為基礎的,有關知識經驗越豐富,對知覺對象的理解就越深刻、越全面,知覺也就越來越迅速、越完整、越正確。
2、言語提示
言語對人的知覺具有指導作用。言語提示能在環境相當復雜、外部標誌不很明顯的情況下,喚起人的回憶,運用過去的經驗來進行知覺。言語提示越準確、越具體,對知覺對象的理解也越深刻、越廣泛。
二、知覺的基本特征
知覺的特性,分別是整體性、恒常性、意義性、選擇性。其最初的研究源自於生物學中的神經反射,後來研究思維與行為的關系,已經變成心態學研究的內容,心態咨詢師研究的前提和關鍵所在。
知覺和感覺壹樣,都是刺激物直接作用於感覺器官而產生的,都是我們對現實的感性反映形式。離開了刺激物對感覺器官的直接作用,既不能產生感覺,也不能產生知覺。通過感覺,我們只知道事物的個別屬性,通過知覺,我們才對事物有壹個完整的映象,從而知道它的意義。
與感覺相比較,知覺的基本特征又有所不同:
第壹、知覺反映的是事物的意義,知覺的目的是解釋作用於我們感官的事物是什麽,嘗試用詞去標誌它,因此知覺是壹種對事物進行解釋的過程。
第二、知覺是對感覺屬性的概括,是對不同感覺通道的信息進行綜合加工的結果,所以知覺是壹種概括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