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歲可以當兵,具體的當兵年齡要求如下:
男性:年滿18至20歲,高中畢業的年輕人可以放寬到21周歲,高校在校生可放寬至22周歲,高職或者專科畢業生放寬至23周歲,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放寬至24歲。
女性: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2015年年滿17至19周歲,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放寬到20歲、應屆畢業生放寬到22周歲。
擴展資料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滿18歲的男性公民,應當被征集服現役。當年未被征集的,在22歲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現役。
根據軍隊需要,可以按前款規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現役。根據軍隊需要和本人自願的原則,可以征集當年12月31日以前年滿17歲未滿18歲的男女公民服現役。
有嚴重生理缺陷或者嚴重殘疾不適合服兵役的公民,免征。應征公民是維持家庭生活的唯壹勞動力或者是正在全日制學校就學的學生,可以緩征。
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不征集。被羈押正在受偵查、起訴、審判的或者被判處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公民,不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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