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於2010年7月19日發布的壹則名為《關於開展低碳省區和低碳城市試點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表示,根據地方申報情況,統籌考慮各地方的工作基礎和試點布局的代表性,經溝通和研究,確定首先在廣東、遼寧、湖北、陜西、雲南五省和天津、重慶、深圳、廈門、杭州、南昌、貴陽、保定八市開展試點工作。
根據《通知》,國家要求試點地區,測算並確定本地區溫室氣體排放總量控制目標,研究制定溫室氣體排放指標分配方案,建立本地區碳排放權交易監管體系和登記註冊系統,培育和建設交易平臺,做好碳排放權交易試點支撐體系建設等。這就是五省八市國家低碳試點。
2012年4月,發改委氣候司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印發十二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精神中,決定在第壹批試點的基礎上,進壹步穩步推進低碳試點示範,並於4月27日下發了《關於組織推薦申報第二批低碳試點省區和城市的通知》(以下簡稱《第二批通知》),要求各地在6月31日之前提交申報材料。據發改委官員透露,第二批低碳試點將以城市為主,以省區為輔,已經提交實施方案的城市大約四十多個,考慮到試點範圍不宜太廣,發改委初步考慮批準二十多個。
據了解,第二批試點地區需在12月底之前向國家發改委提交修訂後的低碳試點實施方案報批。
根據通知,第二批國家低碳省區和低碳城市試點範圍為:北京市、上海市、海南省和石家莊市、秦皇島市、晉城市、呼倫貝爾市、吉林市、大興安嶺地區、蘇州市、淮安市、鎮江市、寧波市、溫州市、池州市、南平市、景德鎮市、贛州市、青島市、濟源市、武漢市、廣州市、桂林市、廣元市、遵義市、昆明市、延安市、金昌市、烏魯木齊市。
至此,我國已確定了6個省區低碳試點,36個低碳試點城市,至今大陸31個省市自治區當中除湖南、寧夏、西藏和青海以外,每個地區至少有壹個低碳試點城市。低碳試點已經基本在全國全面鋪開。
國家發改委已於2012年11月26日悄然下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開展第二批低碳省區和低碳城市試點工作的通知》(發改氣候2012年3760號文件)(以下簡稱《通知》),確立了包括北京、上海、海南和石家莊等29個城市和省區成為我國第二批低碳試點。
“上述試點當中除海南為省區之外,其余28個均為城市。”壹位入選第二批試點的地方發改委官員對本報記者分析,這種設計安排主要是考慮到省區面積過大,不便進行試點,所以試點主要以城市為單位。
在26個城市中,延安市、武漢市、廣州市、昆明市所在的省還是第壹批國家低碳試點省,其中廣州市和昆明市還為所在省的省內低碳試點城市。
國家發改委於2012年4月組織申報第二批低碳試點省區和城市,並在同年12月發布《關於開展第二批國家低碳省區和低碳城市試點工作的通知》。算上2010年第壹批低碳試點城市,當下中國低碳試點省市總數已經達到42個,呈遍地開花之勢。據記者從多個試點省、市了解到,第二批低碳城市試點實施方案還未正式批復,其中諸多關鍵點如減排指標、資金、考核標準等細節均懸而未決。雖然前壹批試點城市中大多依然沈寂,但壹批新的城市再次加入爭低碳“先進”的隊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