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登錄計費軟件時,系統自動檢測當前使用的計費軟件的版本信息。如果低於最新版本,計費軟件會自動升級,計費軟件升級後才能登錄。由於企業計費電腦的網絡情況不同,升級時間會有所不同。請耐心等待。請將稅控面板連接到電腦上,在保持網絡暢通的情況下打開開票軟件,程序會自動更新檢測開票軟件,並彈出升級窗口。根據提示點擊開始升級,然後根據提示完成後續操作,完成升級。無法完成自動升級的企業,請通過百望或航信或稅務局網站下載升級安裝文件,手動升級版本。不要通過其他方式下載升級安裝包。發票是指具有購買或消費能力的個人和單位在消費活動或經營活動中開具和收取的業務憑證。發票作為會計審計的原始依據,也可以提供給審計和稅務機關檢查。但是,開具發票只能證明業務的發生,不能證明交易的完成和款項的收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二十五條零售小商品或者向消費者提供零星服務,是否可以逐筆免開發票,由省稅務局確定。
第二十六條填寫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在業務經營確認時開具發票。沒有業務不允許開發票。
第二十七條發票開具後,如需開具銷售退貨的紅字發票,必須收回原發票並註明作廢或取得對方的有效證明。開具發票後,如有銷售折扣,必須收回原發票並註明作廢字樣後重新開具銷售發票,或取得對方有效證明後開具紅字發票。
第二十八條單位和個人開具發票時,必須按照號碼順序填寫,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晰,壹次打印完畢,並在發票和抵扣聯上加蓋發票專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