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學思想、理論、文化藝術,包括科學的管理方法和工作經驗。它們的特點是只生產壹次,在知識產權的保護下,可以大量復制,滿足社會的需求;
(2)技術產品,如技術原理、方法、路線、設計方案、配方、計算機程序等。,具有與第壹類相同的特征;
(3)社會中介機構提供的咨詢服務,如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資產評估事務所等中介機構,是結合不同企業和個人的實際情況,創造性地運用會計、審計、法律、資產評估等相關知識提供的典型咨詢服務。對於上述三類知識產品,我們不應受限於知識的貢獻率,因為這些產品雖然也離不開大量的物質載體,但其物質載體的貢獻率相對於其內在價值來說是微不足道的,應該屬於純知識產品。因此,結合兩類知識產品的特點,我們可以將知識對第壹類知識產品的貢獻率定義為50%,認為貢獻率在50%以上的產品應該屬於知識產品,而對於第二類知識產品,則不應該有貢獻率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