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看全國“三八紅旗手”、 “女神探” 聶海芬 是如何炮制震驚中外的冤假錯案的!!!!
這起冤案當年曾被視為經典由於這次浙江高院再審全盤推翻了當年的判決和刑偵結論,許多網友懷疑這起冤案是否被“女神探”有意人為制造。不過,從2006年中央電視臺第12頻道《第壹線》欄目“浙江神探”系列對此案的專門報道——《無懈可擊聶海芬》來看,這似乎不是聶海芬本人有意制造的冤獄,在她看來,這起案子沒有任何問題,而且恰恰是由於她本人在挖掘證據方面的努力,此案成了“無懈可擊”的鐵案,否則不至於有意拿出來宣傳。在另壹篇聶海芬榮獲三八紅旗手的宣傳文章《鑒證實錄:壹個與死囚對話的現代女"提刑官"》中,也特意提到了此案,稱聶海芬“使得該案最終在沒有完整口供的情況下,運用證據認定作出終審判決。該案成為杭州市第壹起零口供判決的經典案例。此案的最終成功,極大地鼓舞了預審民警的鬥誌和士氣。”何謂“零口供判決”?在目前關於此案的報道中,少有人註意到這壹點。所謂“零口供判決”,是指在司法判決中,完全不需要當事人口供,而僅僅依靠供述以外的證據進行定罪的情形。中國的刑事案件,長期以來判決都嚴重依賴於當事人口供,由於“刑訊逼供”等種種問題,這顯然是極為不妥的,所以“零口供判決”被視為壹種“重證據輕口供”的進步。在本案原壹審判決中,杭州中院列出了張輝強奸少女致其死亡的26條證據,無壹來自於審訊時的當事人口供。因此,這起案件曾被視為經典大力宣傳。[…詳細]張輝和張高平(右)事實上,“女神探”對證據的推敲完全不靠譜電視節目《無懈可擊聶海芬首先,節目裏提出了的兩條非常有價值的質疑,“在12噸解放大汽車駕駛座上實施的強奸,技偵人員沒有在車上查到任何痕跡物證”“法醫提取了死者的指甲做DNA鑒定,結果發現,王冬的手指甲裏留有男性的DNA,可是這份DNA卻與兩名犯罪嫌疑人無關”,但直到節目最後也無法對這兩條疑問進行解答。其次,為查證張輝、張高平的犯罪嫌疑是否屬實,聶海芬從把口供和細節串起來入手,號稱“對這些細節的要求,應該說已經到了苛刻的程度”。結果是“調取案發當日的水文資料”,印證了二張的口供中“在拋屍地點聽到水聲”的說法;又通過“邀請人大代表見證張輝及張高平分別指認現場”,證明兩人在同壹場所實施了犯罪;然後,聶海芬“讓民警專門找來貨車司機,開著那輛解放車,從安徽到案發地,再到調頭處,最後前往上海”,“時間都是精確到秒的,距離是精確到米”,得出“二張交代符合客觀事實”的結論——這就是所謂的“細節”,不僅完全看不出跟強奸殺人本身的聯系,而且有著多種可能的解釋。最簡單的,聶海芬並不是壹開始就接手此案,她如何保證之前的審訊人員沒有逼迫兩位嫌疑人串供?最後,針對死者王冬的體內找不到張輝的精斑,只給了個解釋,“壹夜的水沖過以後,也有可能把被害人體內的這些強奸的痕跡沖掉”,但始終未提供張輝對死者進行強奸的直接證據。就這樣的20多個“間接證據”,依次通過了公檢法,最終被用來對二張進行定罪。再審庭審中,出庭檢察員對這些證據的評價是,“本案沒有證明原審被告人張輝、張高平強奸殺人的客觀性直接證據,間接證據極不完整,缺乏對主要案件事實的同壹證明力,沒有形成有效的證據鏈條。”[…詳細]“零口供”的實質:掩蓋刑訊逼供所犯的錯誤既然這些證據如此缺乏證明力,為何這個案件的審理還要擺出“重證據輕口供”的架子,還要來“零口供判決”?《無懈可擊聶海芬》中其實已經說明了這壹點,並不是公檢法不想采用口供,也不是沒有口供,而是口供根本用不了:“自落網後,叔侄倆的口供壹再反復”“隨著辦案工作的推進,兩名嫌疑人的口供開始出現差異,而且差異點越來越多”“侄兒講,他實施強奸的時候,是在汽車的前排當時叔叔是在後排。那麽叔叔的講法,他說實施強奸的時候,他們三個人同時都在前排。第二點,犯罪嫌疑人張輝講,實施強奸的時候,把被害人的上衣全脫了,而他的叔叔講,只脫了褲子,衣服沒有脫。”相信稍有常識的人都可以看出,這裏有很大的刑訊逼供的嫌疑——初期審理時兩人被逼串供,後來出現分歧,導致口供完全無法用來進行定罪,最後不得不找了壹堆嚴重依賴於口供的“間接證據”進行“零口供判決”,就這樣,有關方面還把該案看作“無懈可擊”的經典判決。這足以說明,所謂“重證據輕口供”的“零口供”原則未必能夠保護被告人,被告人並不享有真正意義上的“沈默權”,口供只不過是用得著時就用,用不著或者用了有害時就扔掉的東西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