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實施“人才興縣”戰略,吸引集聚更多人才到輝南幹事創業,蓄智助力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經研究決定,輝南縣開展域外工作人員回引工作,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壹、回引對象
凡是在縣域外工作,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含參公管理人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均可申請調入輝南縣相關單位工作。
二、資格條件
1.政治素質過硬,理想信念堅定,道德品質良好,愛崗敬業,務實正派;
2.壹般應當具有全日制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3.年齡壹般應當在40周歲以下;
4.達到現工作地崗位要求的最低服務年限,且符合調入有關規定;
5.近5年年度考核結果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無違紀違法及其他不良記錄;
8.如工作和崗位特殊需要,或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學歷,或具有“壹流大學、壹流學科”等高校全日制本科學歷的,以及具有相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人員,可適當放寬年齡及工作經驗限制。
三、受理程序
1.個人申請。可登陸輝南縣政府網站(網址:/)下載填寫《輝南縣回引域外工作人員申請表》(見附件),將申請表、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執業資格證等相關材料掃描件(PDF格式)報送至縣人才交流中心郵箱rczx3196@126.com。
2.登記受理。縣委組織部根據申請人提供的材料進行分類初審、登記造冊,並與相關部門溝通協調,遞交相關材料,確定接收意向。
3.雙向選擇。根據空編情況、工作需要和申請人實際情況等,對擬調入的申請人進行考察,重點查閱報名人員的人事檔案,並對其“德、能、勤、績、廉”等現實表現、遵紀守法和工作匹配度進行考核考察。根據考察情況,結合本人學歷專業、工作經歷及意願,確定擬調入工作崗位。
4.聯合審核。由縣委組織部、縣委編辦、縣人社局和用人單位對擬調入人員進行審核把關。審核通過後通知申請人自行到指定的國家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
5.手續調轉。體檢合格後,申請人配合用人部門辦理入職手續。
四、回引人員相關事項
1.回引人員納入行政、事業編制管理,實行年度考核制,由用人單位按規定程序進行操作,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5年內不得調離輝南縣。
2.回引人員在原單位擔任副科級(或四級主任科員)以上職務(職級)的,根據用人部門實際情況和所設崗位確定級別待遇。擁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申請人,根據用人部門專業技術崗位職數情況和所設崗位確定級別待遇。
五、附則
本計劃自公告之日起施行,有效期到2021年12月31日。本公告最終解釋權歸中***輝南縣委組織部。
報名咨詢:輝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電話:0435—8220830
輝南縣回引域外工作人員申請表.doc
中***輝南縣委組織部
輝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