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經典 - 法院是如何審理甘肅男子服刑十年後“無罪”申訴的?

法院是如何審理甘肅男子服刑十年後“無罪”申訴的?

蘭州中院壹審後,作為主犯的張最終在蘭州以故意傷害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其他幾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服刑十年的張剛始終在不認罪。是什麽不公讓他壹次又壹次拒絕減刑,選擇在監獄裏學習法律,然後為自己的權利上訴?

2065438年6月65438+10月19日淩晨,甘肅蘭州張剛與同伴何某回家,卻遭到曲某某等5人毆打。張剛出於防衛目的,持刀刺向常某頸部,導致常某死亡。因為壹個輕微的停車事件,發生了這麽重大的刑事事件,張剛最後上訴,認為自己的行為是正當防衛,法律規定是合法的。但甘肅省高院將他發回重審,駁回了他的上訴。

張剛在監獄裏繼續申訴了十年,認為這是壹個自己和對方沒有感情恩怨而發生的意外事件。張剛聲稱自己刺傷對方只是為了自衛,還向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要求啟動再審,判自己無罪。他的正義行為也得到了許多人的幫助。獄警聯系刑事辯護小組讓他上訴。在得到他的幫助後,知名法律律師也同意為他提供法律援助。肖誌娥律師、李律師擔任代理人。

好事多磨。目前,該事件已收到甘肅省人民檢察院回復,決定受理該事件。邊肖認為這件事的本質是什麽?到底對不對?壹個行為,面對有傷害自己意圖的持刀惡人,如果不拿起武器反抗,讓他們失去主動保護自己的能力是不合理的。法院需要重新審理此案,並整體處理此案的各個方面。既要看到張剛砍死5人的階段,也要看到案件的開頭是由其他幾個人挑起的。法院需要重新審理此案,註意案件的壹些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