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據法制周刊報道,海底撈?蘇?河底釣魚?商標侵權案有了最新結果,長沙市天心區人民法院作出壹審判決,駁回原告訴訟請求,不構成商標侵權。
商標侵權的焦點:
河底釣魚?實體店於2018年9月20日核準註冊。河底釣魚?商標的整體設計是以藝術文字的形式,其中?河流?漢字的三個點以河流的藝術形式表現出來。底部?字下面的圓點換成了壹條魚的形象,招牌上面還有壹條魚。而且江海的發音也不壹樣,字體甚至不壹樣。兩者在提供的菜品系列和提供服務的方式上也完全不同。?
法院的判決基於:
1、?河底釣魚?Logo和?海底撈?雖然有商標?底釣?但是,這兩個字在整體字體、發音方面還是有壹些區別的?河流?詞和?海?雖然拼音以h開頭,但兩種發音沒有相似之處。
2.海底撈是川菜系列火鍋,海底撈餐廳經營的菜單是典型的湘菜系列。
所以我覺得對知識產權的保護要適度,不能過分任性,否則有炒作之嫌。所以很多網友認為這些大牌企業在商標侵權上非常下功夫,壹方面是為了保護自己的權益,另壹方面也是為了維持市場推廣的知名度。似乎侵權維權被當成了正常的工作,不應該被認可。當然,在惡意區域註冊競爭商標是不可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