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術語最初在1947年的美國被公告牌雜誌的Jerry Wexler創造為壹個音樂的市場營銷術語[1],取代了種族音樂(英語:Race Music,又譯黑人音樂;最初來源於黑人社群,但是被戰後的社會認為是會令人很不愉快的詞語)而Billboard在1949年將其分類為Harlem暢銷排行榜。這個詞最初被用於定義包含了12種布魯斯格式和壹種帶有節拍背景爵士樂的搖滾音樂,後來這種音樂轉變成了壹種搖滾樂的基本元素。
在《Rock & Roll: An Unruly History》(1995)中 Robert Palmer 把節奏布魯斯定義為那些約定俗成、用來意指任何壹種美國黑人創造的音樂。在他1981年出版的《Deep Blues》中, Palmer 用“R&B”作為跳躍布魯斯的縮寫。
起源
首先由非裔美國人藝術家所演奏,融合了爵士樂、福音音樂和布魯斯音樂的音樂形式。
這個音樂術語由是美國告示牌雜誌(Billboard)於1940年代末所提出。
現代節奏布魯斯
R&B壹詞在今日被定義為非裔美式流行音樂,源起於迪斯科音樂後續之1980年代,融合了黑人靈歌、Funk音樂、流行音樂以及hip-hop(1986年後)。本文中僅使用R&B縮寫壹詞表意。現代R&B的編制特征包含電音形式錄音制作的風格、類比鼓機制式節奏,以及壹種較為柔和、圓渾豐厚的歌聲。雖然其多與黑人靈歌那更富激越而情感高亢的音樂類別有所互異,然則兩者實互有不可或缺的重合元素,尤其在新傑克搖擺、嘻哈靈音以及新靈魂等嘻哈音樂的類屬中可見壹斑。
Lawrence Cohn是《Nothing But the Blues》的作者,寫到節奏布魯斯是壹個宣傳人員為了產業便利所發明的, 除了古典音樂和宗教音樂,節奏布魯斯包括了所有的黑人音樂,除了那是壹首福音歌並且其銷售足以打入流行榜。在1960年代,節奏布魯斯被用於總括靈魂樂和放克音樂的術語。而現在R&B的縮寫差不多壹直被用於代替全寫“節奏布魯斯”,而主流則用它來表示由迪斯科逐步變得不那麽流行而發展出來的Contemporary R&B──壹種現代靈魂樂和受放克音樂影響的流行音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