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走法律程序要壹到六個月才能得到賠償,具體流程如下:
(1)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2)立案審查,滿足起訴條件的,法院受理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在七日內立案;
(3)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後予以立案;
(4)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駁回起訴;
(5)案件受理後,排期開庭,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
(6)公開判決,送達判決書,判決書生效。
2、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有條件的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試行在互聯網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但對涉及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應當保密。
二、交通事故走法律程序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民事起訴狀,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壹份;
2、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病歷和診斷證明;
3、醫療機構出具的誤工時間證明、工作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
4、用以證明交通費的正式票據;
5、受害人及近親屬的戶籍證明,如受害人系農村戶口,最好提供發生交通事故時已在城鎮居住壹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證明;
6、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或者傷殘的證明;
7、被扶養人與受害人系近親屬的證明,以及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證明;
8、《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9、原告身份證復印件或者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