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英文正式成績單原件或加蓋學校印章的復印件;
2.HKU轉錄請求格式。未提供成績單原件的申請人,請將成績單交到學校成績單辦公室老師處處理;
3.兩封推薦信,其中至少壹封是學校老師寫的;
4.推薦信表格,發給兩位推薦人填寫並簽名;
5、學位證書或在讀證明;
6.托福或雅思官方成績單原件;
7.任何已發表的論文或出版物(如適用);
8.參考報告。
關於雅思和托福。LLM要求雅思7分以上(最低不低於6.5),托福97分(無最低分數要求),但英語成績要求每年都有變化,以官方公布為準。
雖然沒有明文規定gpa,但是GPA越高越好,最好在3.5以上。
關於申請人的原籍學校,國內重點大學的申請肯定會有優勢,但需要根據個人情況具體分析。
擴展數據:
香港大學法學院成立於1969。它是香港第壹個提供法律專業的地方,也是世界上最負盛名的法學院之壹。1969香港大學在社會科學學院設立法律學系,1978成為法學院,有自己的研究委員會。7月1984,正式更名為香港大學法學院。
1969,HKU在社會科學學院成立了法律系。1978成為法學院,有自己的研究委員會。7月1984,正式更名為HKU法學院。學院有兩個系,法律系和法律專業系,四個研究中心。
學院開設四年制法學學士課程,1雙學士學位課程和三個混合學士學位課程,1法學專業證書課程,2年制法學博士課程,以及包括人權、中國法律、企業與金融法、信息技術與知識產權、仲裁等在內的各種講座式碩士課程。它還提供各種研究型學位,包括碩士學位,博士學位和SJD課程。
參考資料:
香港大學-法律碩士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香港大學法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