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機械工業的術語、符號、單位、互換性、制圖方法等基礎標準,應力求等同或等效采用國際標準。
(二)機械工業的通用試驗、檢驗方法標準和產品試驗、檢驗方法標準,均應力求等同或等效采用國際標準。若機械工業現行的試驗方法和檢驗方法在壹定程度上優於國際標準,則應提出修訂相應國際標準的提案,以促進與國際標準間的相互協調。
(三)對國際標準中有關機械工業安全、衛生和環境保護的標準,應優先研究,力求等同或等效采用。
(四)涉及產品性能、質量的標準,壹般應與國際標準相協調壹致。若機械工業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規定低於國際標準規定,應力求等同或等效采用國際標準;若機械工業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規定高於國際標準規定,壹般應向國際標準靠攏,以避免差異,但對涉及氣候、地理條件等方面的要求,應立足於滿足國內用戶和消費者的需求。
(五)涉及產品參數和尺寸結構的標準,壹般應積極采用國際標準,以利於減少產品參數、尺寸結構的差異。經過對有關費用和效益全面研究,確實不可避免要保留與國際標準規定有差異的產品時,方可作為例外對待。第六條 對於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中尚未采用的國際標準,企業應根據需要按照本規定第四、五條的要求研究確定直接采用的對策並相應地轉化為本企業標準使用。第七條 采用國外先進標準壹般應遵循壹壹對應采用原則並應逐項研究對策。為此,要重點研究有關項目是否符合我國發展需要,符合技術發展方向和不影響國際經濟貿易和技術交流,在有技術經濟論據的情況下做出采用程度及處理有關問題的決策。第八條 機械工業標準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的程度和表示方法應按國家技術監督局《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第九條 機械工業標準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的編寫方法應符合GB/T1.1的規定。第十條 本規定由機械工業部科技與質量監督司負責解釋。第十壹條 本規定自1996年7月1日起實施。
附件1:
1989年出版的《國際標準題內關鍵詞索引》(KWICIndex)中列入的其他國際組織
國際計量局(BIPM)
國際人造纖維標準化局(BISFA)
食品法典委員會(CAC)
關稅合作理事會(CCC/CCD)
國際無線電咨詢委員會(CCIR)
國際電報電話咨詢委員會(CCITT)
國際電氣設備合格認證委員會(CEE)
國際照明委員會(CIE)
國際無線電幹擾特別委員會(CISPR)
國際原子能機構(IAEA/AIEA)
國際民航組織(ICAO/OACI)
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
國際輻射防護委員會(ICRP/CIPR)
國際輻射單位和測量委員會(ICRU)
國際制酪業聯合會(IDF/FIL)
國際圖書館協會與學會聯合會(IFLA)
國際制冷學會(IIR/FIL)
國際勞工組織(ILO/LIT)
國際海事組織(IMO/OMI)
國際橄欖油理事會(IOOC/COI)
國際獸疫防治局(OIE)
國際法制計量組織(OIML)
國際葡萄與葡萄酒局(IWO/OIV)
國際鐵路聯盟(UIC)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
世界衛生組織(WHO/OMS)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OMPI)
附件2:
未列入《國際標準題內關鍵索引》(KWICIndex)的國際組織
國際電信聯盟(ITU)
萬國郵政聯盟(UPU)
聯合國糧農組織(UNFAO)
國際羊毛局(IWS)
國際焊接學會(IIW)
國際棉花咨詢委員會(ICAC)
國際電影技術協會聯合會(UNIATEC)
國際種子檢驗協會(ISTA)
國際半導體設備和材料組織(SEMI)
區域性組織,如:
歐洲標準化委員會(CEN)
歐洲電工標準化委員會(CENELEC)
歐洲廣播聯盟(EBU)
亞洲大洋洲開放系統互連研討會(AOW)
亞洲電子數據交換理事會(SAEB)
世界技術經濟發達國家的國家標準,如:
美國國家標準(ANSI)
德國國家標準(DIN)
英國國家標準(BS)
日本工業標準(JIS)
法國國家標準(NF)
俄羅斯國家標準(ГOCTP)
瑞士國家標準(SNV)
瑞典國家標準(SIS)
意大利國家標準(UNI)
國際上有權威的團體標準,如:
美國材料與試驗協會標準(ASTM)
美國石油學會標準(API)
英國石油學會標準(IP)
美國軍用標準(MIL)
美國保險商試驗所安全標準(UL)
美國電氣制造商協會標準(NEMA)
美國機械工程師協會標準(ASME)
美國電影電視工程師協會標準(SMPTE)
美國勞氏船級社《船舶入級規範和條例》(L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