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辯友剛剛提到,法律是強制性規範,是壹種暴力,用法律來懲戒暴力行為是正義的。那麽,也就是說,妳們認同,法律是應該被堅守和崇尚的。沒錯,它是權利的守護神,是正義的使者。
但是,當人們為了所謂“替天行道”的正義目的,怒毆非法城管,痛打無良市民,拋開了法律,自己做別人的法官。那麽離我們原本所希望的的文明、法治社會的道路,是不是越來越偏了,脫離了法律的軌道,走向了法律的反面。
以暴制暴是壹種社會危機的信號,法律被褻瀆,社會公平正義被掐住咽喉,人性的善意在呻昑,以暴制暴的行為不是壹種扭曲的正義嗎我們所說,衣食足,倉廩實,人們會越來越註重精神的滿足,希望自己得到尊重,包括我們的權力。因此,用最快最直接的方法實現正義,是每個人的夢想。
按照對方辯友的觀點,當人們受侵害的時候,魚死網破,血肉橫飛,是為了捍衛公民應有的那份權益,他們有的被稱為英雄,被稱頌為正義。
我們想想,難道說,當妳的房子受到非法拆遷的時候,妳就要以拳頭相脅,難道說,那位老人將磚頭砸向違規的汽車,而那些車子,也可以正義地“報復”那些闖紅燈的路人嗎。
以暴制暴的結果,生命被漠視,家園被破壞,事實上,崇尚暴力解決問題的社會,不可能解決最本質的問題,也不可能給人帶來真正的幸福和尊嚴。
正義,原本是壹種道德規範,用來作為維護社會秩序的標尺,已經不復存在了。人們濫用暴力的同時,也擔心著,有壹天會遭遇到同樣的私刑。正義啊,將何去何從呢。
面對以暴制暴的行為,唯有樹立法律的威信和司法的公信力,讓人們感受到社會公平正義是能夠通過正當的渠道實現的,人們以和平的心態***生,合理地解決矛盾我們相信,在法制陽光的照耀下,正義之花才能在這片土壤綻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