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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第二學位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2009年法學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是首批具有法學第二學士學位招生權的教育部直屬普通高等學校,是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之壹, 2009年繼續面向社會招收法學第二學士學位學生。

壹、培養目標及學制

法學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是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需要,對已取得非法學學士學位的本科生,系統地進行法律專業知識培訓,培養國家急需的知識面寬、跨學科的高層次復合型高級專門人才。

學制:全日制脫產學習兩年。

二、專業內容

主要課程有:邏輯學、法理學、憲法學、中國法制史、刑法學、刑事訴訟法學、民法學、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學、民事訴訟法學、經濟法學、商法學、知識產權法學、國際法學、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學等。

三、招生對象

大學畢業且至報名結束日期已經獲得非法學學士學位的本科畢業生。

四、招生規模

面向全國計劃招收150人。

五、報名日期及辦法

1、報名時間:2009年3月30日至5月18日。

2、報名方式:考生可直接到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學工部招生工作辦公室(南湖校區)報名。聯系電話(027)88387338,聯系人:周老師、韓老師。

考生也可以函報。報名材料請寄“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學工部招生工作辦公室(南湖校區)”,郵編:430073。截止報名日期以我校收到日郵戳為準。

六、報名材料

1、身份證及復印件。

2、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及學士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填寫好的《中南財經政法大學2009年法學第二學士學位報名登記表》登陸/department/xgb/announce/200903/1398.htm下載報名登記表

4、近期同壹底版壹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2張。

5、報名費200元/人。

凡函報的考生可寄身份證、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的復印件,但來我校考試時必須持上述證書原件以備核查。

我校將在網上核查考生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如發現不符合報名條件,即取消其考試資格。

報名費請通過郵局匯款,不得隨信夾帶。匯款地址:“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學工部招生工作辦公室(南湖校區)”。匯款時請註明“法學二學位報名費”字樣。

七、考試科目

政治、語文、英語。我辦將隨考生的準考證寄發復習材料。

八、考試日期和地點

考試日期:5月下旬。

具體考試時間和考試地點待發準考證時另行通知。

九、錄取

根據考試成績以及資格審查情況,擇優錄取。

十、就業及待遇

1、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2、就業與全日制普通畢業生壹樣,實行學校推薦、學生自主擇業的就業政策。

十壹、學費、住宿費

學費、住宿費以2009年湖北省物價局核定為準。

2008年學費標準為6000元/學年,住宿費標準為1200元/學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