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增加的職責。
將原市經濟委員會(市鄉鎮企業局)、市信息化辦公室的職責整合劃入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二)取消的職責。
1.將原市信息化辦公室承擔的組織、指導和推動全市政府信息公開的職責劃給市政府辦公廳。
2.將原市信息化辦公室承擔的組織、協調政府系統信息化建設職責劃給市政府辦公廳。
3.將原市經濟委員會(市鄉鎮企業局)承擔的產業損害調查職責劃給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
(三)加強的職責。
1.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推進制造業和服務業融合發展,加強信息化對經濟、社會和現代化建設的帶動作用,推進高新技術與傳統工業改造結合,加快建設現代產業體系,加快推進我市信息化建設。協調指導工業和信息化企業發展生產性服務業。指導和推進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投融資服務體系建設,指導、監管中小企業融資性擔保業務。
2.推進新能源推廣應用與產業發展,加強節能降耗綜合協調與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