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而言之,作為壹種以電子數據交換為主要內容的全新貿易運作方式,電子商務打破了時空的限制、加快了商業周期循環,高效地利用有限資源、降低成本、提高利潤,有利於增強企業的國際競爭力。因此說,電子商務正在掀起國際貿易領域裏的壹場新的革命。它的運用,拓展了國際貿易的空間和場所,縮短了國際貿易的距離和時間,簡化了國際貿易的程序和過程,使國際貿易活動全球化、智能化、無紙化和簡易化,實現了劃時代的深刻變革。[3]所有這些,都是電子商務在短短十年左右的時間裏得以迅速發展的原因,也是其可能取代傳統貿易方式的根本所在。隨著網絡技術的日新月異,電子商務越發顯示出它的勃勃生機,其必將成為國際貿易發展的主流。
為了順應國際貿易發展的趨勢,強化我國企業參與國際競爭的能力,我國政府於二十世紀九十年代即實施了“金關工程”,利用計算機網絡技術實現對外經濟貿易和相關領域的標準化、規範化和網絡化管理。目前,我國已基本實現進出口統計系統、進出口許可證管理系統、出口退稅系統、外匯核銷系統的聯網,通過金關工程的主幹網把外經貿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外匯管理局、海關總署、國家統計局、商檢、銀行等政府和外經貿企業聯系起來,實現貿易動態管理,逐步改變企業貿易方式。近日,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發表的壹份報告聲稱,未來幾年內,全球電子商務還將進壹步快速發展,其增速將超過50%,2006年,全球電子商務交易額最多可達12萬億美元。報告著重指出,中國在全球電子商務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三、我國國際貿易中應用電子商務存在的問題及對策建議
雖然我國已經為電子商務在國際貿易領域中的應用創造了條件並且積累了豐富的經驗,但是在範圍、程度和技術水平等方面與發達國家還有壹定的差距,也存在著諸如網絡基礎設施、安全認證、電子物流配送等諸多問題。
首先,信息基礎設施薄弱,網絡規模相對較小。信息基礎設施是發展電子商務的基礎。我國近年來在信息基礎設施投資和建設方面取得了壹定的成效,但與發達國家相比仍相差甚遠。以因特網的普及率為例,據中國互連網絡信息中心(CNNIC)最新統計,截止到2003年6月30日,我國的上網用戶總人數為6800萬人,在我國將近13億的總人口中僅占5.2%,而美國則在50%以上,比例相差近10倍,而網絡擁擠、運行速度慢、資費偏高等因素,進壹步阻礙了我國電子商務的發展。另外,我國的網絡規模相對電子商務的發展顯得嚴重不足,這就決定了目前電子商務的市場機會還十分有限。有限的網絡人口大多集中在學歷較高、年齡較輕、收入尚不穩定的群體。如目前我國上網用戶中,大專、本科學歷占到52.6%,碩、博士占到2.6%;18~24歲的用戶占到39.1%,25~30歲的用戶占到17.2%;用戶人均月收入500元以下的占到20.8%,500~1000元占到18.3%,1000~2000元的占到25.7%。[5]這就使得網上銷售的商品只能局限於電腦、軟件和耗材等信息產品以及圖書、音樂制品等可以在線銷售的商品。
其次,網絡安全問題亟待解決。電子商務是通過網絡進行的。它就要求網絡間的數據傳遞、交換和處理要有很高的安全系數。但因特網是壹個開放的不設防的系統,其開發和設計的初衷也並非出於商業目的,故此因特網並不具備商業交易需要的安全性。大量的經濟信息在網上傳遞,資金在網上劃撥流動,網上交易的權威性認證都要求做到萬無壹失,然而無論國際還是國內,電子商務的安全性還令人憂慮。據CNNIC電子商務資料庫的最新統計報告顯示,在過去壹年內我國有63.0%的網絡用戶計算機被入侵過。加之,我國仍處在經濟轉型期,市場還很不成熟,社會信用體系很不健全。電子商務的交易過程中買賣雙方無需見面,因此會產生很多傳統商務模式中不會出現的新問題。目前對網上交易產生影響的主要問題有交易主體的身份識別,交易過程的商業秘密,電子通訊的安全,特別是未經授權的中途攔截和篡改,交易和其他記錄的保存和管理等。
第三,跨國電子商務容易導致避稅和各國間稅收沖突問題。與傳統商務活動相比,電子商務打破了時間的束縛和空間的限制,人們可以較自由地通過國際互聯網從事跨國商務活動,這無疑增加了獲取充足稅收證據的難度,同時也會造成國與國之間的稅收沖突。此外,在電子商務中,由於出口目的方在國外,其身份不易確定,供貨方更容易偽造向國外供貨的證據,並以此騙取出口退稅。雖然世界各國都已意識到這壹問題的存在,都在加緊尋求對策,但是電子商務的無紙化交易特性給國家稅收征管帶來的技術障礙是不容回避的。再加上我國電子商務支付方式落後,即使在技術上解決了網上追蹤稽查的難題,也難以避免網下現金交易導致的稅收流失。
第四,物流環節不暢。在電子商務下,雖然無形商品貿易的全過程可以全部在網上進行,但實物商品的交割必須按照傳統的方式進行,即只有商品和服務真正轉移到消費者手中,商務活動才告壹段落。沒有現代化物流的保障,無論多輕松的商務活動都會變成壹紙空文。目前,我國物流業尚處於起步階段,在體制上仍然是分散的或者稱多元的管理方式,涉及到鐵道部、交通部、民航總局、農業部等專業部和國家計委、經貿委等綜合部門。由於體制沒有理順,各部門之間分工又有交叉,造成了物流行業管理中存在的條塊分割、部門分割、重復建設等種種問題。在物流硬件上,物流設施和物流裝備都較為陳舊,功能單壹,無法實現機械化、自動化,且工作效率低下。通訊設備及線路、傳真設備、計算機及網絡設備等信息技術硬件設施缺乏,跟不上電子商務物流的要求。總體上說,我國的物流系統效率低下,距離現代化物流的目標相差甚遠。
第五,電子商務對傳統商事法律和商業習慣提出挑戰。由於電子商務是壹種新興的交易方式,全球對於電子商務都沒有標準的法律文獻。傳統的商事立法和商事習慣都是基於“有紙式”交易制定並存在的,然而電子商務是在虛擬的網絡空間中進行的,涉及到非基於紙張的通訊和信息存儲辦法,因而從某種程度上講,傳統立法模式與電子商務運作是格格不入的。而電子商務所涉及的種種法律問題,如電子合同、電子簽名、電子商務認證、電子數據證據、網上交易與支付、網上知識產權、電子商務管轄權及在線爭議解決等,多數還是立法的空白。這種立法嚴重滯後於技術的局面,為從事電子商務的交易主體帶來了高度的風險,構成了阻礙電子商務應用的壹道不容忽視的屏障。我國雖然已在網絡、信息和電子商務方面制定了相關的條例,但采用的都是部門割裂管理模式,缺乏權威的法律來全面、有效地解決爭端。因此,目前我國電子商務首先所面臨的就是法律風險,其次才是技術風險,這些風險的存在,嚴重地制約了我國電子商務的穩定和快速發展。
電子商務對於我國而言,無疑是壹個重要的機遇。由於歷史的原因,我國在前兩次工業革命中錯過了與世界齊驅並進的大好機遇。在以電子商務為標誌的新經濟的競爭中,我國應當努力地同世界先進國家同步。針對當前電子商務在我國國際貿易領域中應用的現狀,壹方面應當增加對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降低上網費用,提高資源效益,加強安全技術(如加密技術、數字簽名、防火墻)的研究和應用,為電子商務的發展提供更好的物質和技術條件。另壹方面,應當加強網絡技術、電子商務的宣傳教育,鼓勵更多的企業和個人上網,努力擴大網絡規模,培育電子商務市場。同時大力培養復合型的人才,盡快建立電子商務資料庫,帶起壹支能夠適應電子商務發展要求的人才隊伍。再有,應當圍繞電子商務發展及相關的網絡管理、信息安全、金融結算、知識產權保護等問題,加快對現行法律的修改工作,並積極參與國際對話,建立壹個對我國有利且國際社會普遍接受的電子商務國際框架;及時追蹤研究國際電子商務發展動向,分析其對我國進出口貿易、資本流出和流入、國民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影響;從提高我國電子商務國際競爭力的需要出發,盡快制定發展電子商務所必須的法律環境和政策環境標準,並在實踐中不斷加以完善。
總之,電子商務的興起是國際貿易領域裏的壹場深刻的商業革命。在這場變革中,世界市場的重新構造,國際貿易方式創新的深化,對每壹個國家都將產生深刻的影響。為了能夠更有效地參與國際市場競爭,能夠在經濟全球化過程中獲取更大的利益,我們應當高度重視電子商務的發展態勢,認真研究和探索電子商務發展規律及其對國際貿易產生的影響,以便采取積極的對策措施,培育企業的創新機制和企業的國際競爭能力,使我國對外貿易在國際競爭中贏得優勢和主動,保持快速和健康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