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方法如下:
1、尊重和保障人權是立法活動的基本要求。
2、行政機關在執法過程中,應當樹立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意識做到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堅持依憲施政、依法行政、簡政放權。
3、監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監察權,加強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的監督,保護公民的各項合法權利。
4、審判機關、檢察機關要依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檢察權,保護公民的各項合法權益。
5、國家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增強全民法治觀念,形成全民守法的氛圍和習慣,努力將人權理想變為現實。
綜上所述,國家為了尊重和保障人權,將它寫入憲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憲法》第壹條
中華人民***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和國的根本制度。中國***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破壞社會主義制度。
第二條
中華人民***和國的壹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人民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
第三條
中華人民***和國的國家機構實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都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國家行政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中央和地方的國家機構職權的劃分,遵循在中央的統壹領導下,充分發揮地方的主動性、積極性的原則。
第三十三條
凡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和國公民。中華人民***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壹律平等。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