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綜合職位職責包括:
1、負責進出口貨物及轉關運輸貨物的查驗工作。
2、負責加工貿易管理的前期驗核、中期核查和下廠核銷。
3、負責加工貿易單耗管理。
4、負責加工貿易信息化管理。
5、負責進出口貨物和各類內銷補稅貨物的價格核査。
6、負責本部門的業務統計。
7、負責科技設備和計算機網絡的日常維護和管理。
8、負責辦事處的行政後勤保障、財務文秘等工作。
9、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擴展資料:
中國海關加強監管嚴守國門安全。以風險管理為主線,加快建立風險信息集聚、統壹分析研判和集中指揮處置的風險管理防控機制,監管範圍從口岸通關環節向出入境全鏈條、寬領域拓展延伸。
監管方式從分別作業向整體集約轉變,進壹步提高監管的智能化和精準度,切實保障經濟安全,堅決將洋垃圾、走私象牙等危害生態安全和人民健康的貨物物品以及傳染病、病蟲害等拒於國門之外。有效實施知識產權海關保護。
中華人民***和國海關總署-海關總署公告2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