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家政服務業升級壯大“領跑者”行動的實施意見》1。內資企業實施培育“領導者”行動。
(壹)開展內資企業員工化的定義。執行國家認可標準,將本市家政服務企業界定為員工制家政企業。(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商務局)
(二)組織員工制內資企業員工根據用工方式參加相應的社會保險。員工制家政企業應當與依法招用的家政服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並按月足額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費;家政服務人員不符合簽訂勞動合同條件的,員工制家政企業應當與其簽訂服務協議,家政服務人員可以作為靈活就業人員自願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或者城鄉居民社會保險。(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醫療保障局、市商務局)
(3)靈活確定雇員制家政服務人員的工作時間。符合條件的雇員制家政企業經批準可實行特殊工時制,鼓勵家政服務企業對家政服務人員實行“AB崗派遣”服務模式,保障家政服務人員休息時間。(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商務局、市總工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