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義不同,檢察官是依法行使國家檢察權的檢察官,律師是依法通過國家司法考試並取得律師執業證書,接受委托或者指定,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執業人員;
2、職責不同,檢察官的主要職責是依法對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進行偵查,律師的主要職責是接受委托,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第三十條
律師擔任訴訟法律事務代理人或者非訴訟法律事務代理人的,應當在委托權限內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第三十壹條
律師擔任辯護人,應當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
第二
檢察官是依法行使國家檢察權的檢察官,包括最高人民檢察院、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軍事檢察院等專門人民檢察院的檢察長、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和檢察員。第七條
檢察官的職責:
(壹)偵查人民檢察院依法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二)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刑事案件,代表國家提起公訴;
(三)開展公益訴訟;
(四)對刑事、民事和行政訴訟活動進行監督;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職責。
檢察官負責在其職權範圍內對案件作出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