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酒店加盟合同怎麽寫?
酒店業主(及其管理公司)與加盟商之間的品牌沖突是不可避免的,加盟商也會在壹些具體的經營問題上與品牌產生分歧。為了維護特許經營中的權利,中國商務部於2004年2月30日發布了《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規定特許經營合同包括:
1,當事人的名稱和依據。
2.授權特許經營公司的內容、期限、地點和排他性。
3、特許經營費的種類和數額,以及保證金的收取和返還方式。
4.保密條款。
5、特許經營產品或酒店服務的質量控制與責任。
6.培訓和指導。
7.商品名稱的使用。
8.商標等知識產權的使用。
9.消費者投訴。
10,宣傳廣告。
11.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2,違約責任。
13,爭議解決條款。
14.雙方同意的其他條款。
二、霸王合同的壹般特征是什麽?
1,減輕或者免除責任,逃避經營者義務;
2、違反法律規定,擅自擴大經營者的權限;
3.排除和剝奪消費者的權利;
4、權利義務不對等,隨意加重消費者責任;
5.用模糊條款控制最終解釋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466條。當事人對合同條款的理解有爭議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壹百四十二條第壹款的規定確定爭議條款的含義。以兩種以上文字訂立的合同文本,其協議具有同等效力的,各文本中使用的詞語應當具有相同的含義。如果各文本中使用的詞語和表述不壹致,應根據合同的相關條款、性質、目的和誠實信用原則進行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