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本段]電椅的發明
電椅的發明者為夏努·布朗,他曾受雇於愛迪生。實際上,愛迪生本人亦有參與電椅的發明計劃。愛迪生參與發明電椅原本是為了打擊對手的交流電公司——為了證明交流電的危害性,但最後,他的直流電公司還是倒閉了。美國的紐約州政府於1889年正式采用電椅作為處決工具。
[編輯本段]處決過程
在使用電椅時,犯人會坐在椅上,頭和腿上各拴著壹個電極。當行刑者為電椅通電後,當數過“5、4、3、2、1”時,約8安培的電流會通過犯人,使其內臟受損而死。
理論上,犯人在電流通過後極短時間內會失去知覺,但有時電椅本身,甚至用以提供電流的變壓器會被強大電流破壞,而犯人則痛苦地在地上呻吟。曾有人因此向法院上訴,指自己已受刑而要求獲釋。但上訴遭到駁回,犯人在壹年後終再被電椅處死。
[編輯本段]衰落
由於以電椅處決犯人常遺下燒焦的屍體及壹陣惡臭,容易令主事者不安,美國於1980年代開始便以毒針註射等方式取代電椅。另壹原因是電椅處刑極為昂貴,平均每人需要三百萬到六百萬美元,而註射只需要幾百美元。 直至2004年為止,美國僅有六個州容許以電椅作為執行死刑的方法。
[編輯本段]第壹把電椅
托馬斯·愛迪生雖然是死刑廢除論者。但是為了能在商業競爭中消滅對手,在立法委員會面前證明電刑迅速而無痛。當然前提條件是使用威斯汀豪斯的交流電。
電力似乎能為死刑進程中在技術上和人道上帶來突破。愛迪生的直流電應用公司采取斷然措施,從泰國進口六只大小如人形的猩猩,為立法委員做交流電電刑實驗。立法委員們覺得好像進入了“電的美妙世界”。醫生們表示贊同,認為電刑可以引起心臟停止跳動和呼吸器官的癱瘓導致快速死亡。美國最高法院經過咨詢和慎重考慮,認定這種行刑方式沒有違背美國憲法八項修正案的禁止“殘酷和非人道處罰”的原則。
1889年6月4日 ,紐約州確認電刑的合法性,責承洲法醫機構解決技術細節問題。顯然,哈羅德·布朗參加了這項工作。他重新研究了在愛迪生實驗室裏在動物身上進行實驗的壹系列經驗,得出結論,電刑必須用300伏特電流,通電十五秒進行。
第壹次通電給出最大電流,然後逐步減少,最後再回到最大電流。
根據制作要求,在布法羅城的喬治·費爾醫生的幫助下,哈羅德·布朗設計制造了第壹把電椅。布朗和愛迪生認為達到了他們的最終目的。因為威斯汀豪斯的交流電很快就會被認為是“行刑的電流”和“死亡的電流”。
喬治·威斯河豪斯通過司法機關對哈羅德·布朗的試驗的科學有效性提出置疑,指出,布朗受愛迪生指使,只有壹個目的:恐嚇公眾,使公眾認為交流電作為家庭用途太危險。
盡管還有爭論,但是監獄管理部門簽署了壹項法令,允許哈羅德·布朗將他的電椅安置在奧本州立監獄中。極具諷刺意味的是,為了將威斯汀豪斯的名字同電椅聯系在壹起,布朗試圖從威斯汀豪斯公司買入三臺大馬力發電機,但他就像人們猜想的壹樣,被拒絕了。於是,愛迪生再次幕後操縱,讓湯普森電器公司通過波士頓的壹個舊貨電器商才買到了這三臺發動機。用“先進的方法”根據官方文字,“將電流引入體內”處決的第壹個罪犯叫弗朗西斯·凱姆勒。他因為用斧子殺人被判處死刑。喬治·威斯汀豪斯為他請了律師。上訴最高法院,認為電列是違反憲法的,殘酷的和非人道的。
哈羅德·布朗和托馬斯·愛迪生再次向司法機構保證,用交流電的電刑快速無痛苦。最後,兩人不得不宣誓,他們的觀點與經濟利益毫無關系。弗朗西斯·凱姆勒的律師的上訴被駁回。
1890年7月6日,弗朗西斯·凱姆勒走入奧本監獄的行刑室,這對是6點30分。他刮了胡子,赤裸著身體,只穿了壹條短褲。他對監獄長說:“別著急,好好幹!”……幾分鐘後,他要求將頭盔裏的電板再收緊些。
四十多名證人坐成十排,觀看了行刑過程,其中壹半是醫生和物理學家。
在犯人進入行刑空前,既好奇又驚奇的在場者花了二十幾分鐘觀察行刑器具。
這是壹把寬大、簡單、沈重的木質椅子,椅子後面是有三把操縱桿的控制板。
控制板上引出兩根長四米的粗導線,連接著被弄濕的電板。
犯人被簡單的裝置固定在椅子上,頭上戴著壹個形如臉盆的頭盔,頭盔上固定著導線的電極。長而平的地線電極用壹根繞過胸部的皮帶安放在犯人的後背上。然後,經過最後壹次檢驗,通上第壹次電流,300伏特,時間十七秒。在震動中,凱姆勒猛烈顫抖。椅子也開始劇烈搖晃,差點兒翻倒在地。官員們當即決定,以後椅子必須固定在地上。
凱姆勒仍然活著,於是接通了第二次電流。犯人的身體變成通紅色,肌肉開始燒焦,發出強烈氣味,黑色的煙充滿了證人窒。三分鐘後,電源被切斷。
可怕!犯人好像仍然活著。再接上電源,這時“犯人的後背燃起了藍色的火苗”。
最後,他終於死了。在屍體解剖中,人們發現他的腦子像“燒焦了的水果蛋糕”,腦袋裏的血凝結成壹塊黑炭,整個背部也燒成了炭。兩個官方醫生宣布,犯人沒有經受痛苦。
壹部分美國輿論為新發明拍手叫好,認為“這是踱向更高文明的壹步”、“這是科學和人道主義對野蠻和不文明的勝利”。另壹部分人在閱讀了報紙上可怕的敘述後感到氣憤。當壹份重要的晨報的標題為《凱姆勒被威斯汀豪斯化了》時,托馬斯·愛迪生認為他獲得了巨大的勝利。
面對凱姆勒不順利的行刑,法醫學會和州議員們很是難堪。他們要求哈羅德·布朗和托馬斯·愛迪生必須在以後的行刑中進行技術方面的改進。
布朗和愛迪生主張使用770伏的電流,隨後是1100伏,最後是1780伏。每次變化都會有幾名犯人用來做實驗。
在最初的七次行刑中,愛迪生不僅將電極放在犯人的頭部和背上,或是頭上和腿肚上,還放在兩只手上。這些都是很殘忍的行刑。幾名犯人沒有被壹次處決,是因為行刑中不斷變換電極的位置。
[編輯本段]第壹個被處以電刑的女人
1899年在紐約州第壹個女人被處以電刑。名為莉絲·普萊斯的女犯人謀殺了她的養女和丈夫。僅僅在行刑前幾小時,她被轉移到辛格壹辛格男子監獄,因為只有那兒有電椅。
據當時的報紙描述,她顯示了極其頑強的生命力。她毫不猶豫地坐上電椅,默默地被捆上四肢。這次行刑仍然沒有達到預期效果。從報紙上我們可以讀到;“雖然第壹次電流是1700伏,時間四十秒,但是犯人沒有死亡。”在第壹次放電和第二次放電之間,人們看見犯人的嘴唇前動著,輕聲祈禱。當時場景如此恐怖以至於神甫都看不下去,將頭轉向壹邊。第二次電擊後,犯人已經半炭化的發黑的屍體被取下。電極已經深深地陷入肌肉裏,在第二次放電後,犯人的頭部已經開始燒焦。記者們的結論是:“電刑仍然沒有達到最完善的狀態,因為並沒有人們希望的那樣迅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