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章:心理幹預預防家庭暴力。
第二章:14次報警後,女性如何做才能不計成本地對抗家暴?
曾經的“不要和陌生人說話”讓家暴第壹次進入人們的視野。雖然現代社會女性地位有所提高,但仍有很多女性仍在家庭暴力的泥潭中掙紮。家庭暴力怎麽辦?李陽家暴是什麽意思?
預防家庭暴力的心理幹預
從2011年9月瘋狂英語創始人李陽的瘋狂家暴事件到現在已經過去半年了。目前,社會上對該事件的熱議仍在繼續。我們無疑有必要從心理學的角度來談談李陽家暴事件。
家庭暴力的顯著特征分析
通過各種形式的媒體對李陽家庭暴力的報道,我們基本上分析了壹般家庭暴力的特點:
1.在李陽家暴事件中,受害者是妻子金某,而李陽本人是施暴者:他的行為具有隱蔽性,比如,都發生在家裏或者封閉的空間裏。通常不是公***暴力。如果金沒有通過微薄向公眾展示傷口,沒有人會相信這是壹個真實的事件;
2.其行為動機是故意的。說自己沒有打人的意識什麽的完全不可思議,不過都是借口和托辭。在公眾和社會的巨大壓力下,李陽不得不承認家暴的事實,並充分承認自己明明想打人甚至殺人。
4.家暴是違法的,不是關起門來,是我們的家事。李陽覺得這件事可以自己和妻子解決。沒必要讓所有人都知道,但我不知道這件事的嚴重性遠沒有那麽簡單。在西方的法律體系中,他將面臨嚴格的制裁和控制。
5.它的壹般特點是重復性。壹次,壹般會有第二次,或者多次。這半年來,我們看到了他們的暴力事件(除了肢體暴力,言語暴力,精神暴力等。)繼續。
6.家庭暴力的後果壹般都很嚴重。傷害的不僅僅是身體,還有心理,或者是家人的安全。比如李陽事業受挫,社會認可度和聲譽大打折扣:李陽夫人未來生活堪憂,子女遭受的心理陰影和創傷如何撫平?以及飼養、生存等其他實際問題。所以我們說,家庭問題往往是社會問題。不要以為關起門來就是妳個人的事。後果往往是意想不到的,也是當事人無法承受的。
家庭暴力的特殊原因分析
大多數家庭暴力是男人對女人實施的,但也有歷史原因。自古以來就有“男尊女卑”或“三從四德”等思想的影響。現在很多男人都認為老婆是自己的私有財產,可以隨便殺,也可以隨便砍。事業輝煌的李陽無疑也有這樣的重男輕女思想。我們的法律雖然禁止暴力,但是相對來說還是比較原則性的。沒有明確的認定或制裁標準。這確實給很多施暴者提供了心理優勢和暴力慣性。
日常生活中,我們有壹個習慣:清官難斷家務事。好像打人吵架是我們自己家的事,別人管不了。但李陽的妻子金是美國人,她希望通過法律和公***道德意見解決問題,所以這個問題被放大了。
不可否認,很多家暴事件也有經濟原因。比如有些女性經濟不獨立,過於依賴男性或丈夫。這樣壹來,男人打老婆就更有底氣了。李陽和妻子壹起創業的時候,大家相安無事,但是隨著孩子的增多,金漸漸成了全職主婦,兩人之間的分歧和摩擦肯定增多了。再加上溝通交流不暢,經濟問題不透明等。問題積累到壹定程度總會爆發。
就陳怡經歷的很多婚戀咨詢案例來看,家暴的因素很多都是婚外情的結果,有第三者的介入。目前來看,李陽事件似乎沒有這個因素,只是壹個放大的案例。在我接觸過的很多婚戀咨詢案例中,婚外情導致的家庭暴力是首要原因,占60到70%。
可能大家會忽略,家暴有壹個反面教材的作用。比如很多有家暴的孩子,長大後會把原生家庭的家暴情緒和行為模式帶入自己的家庭。我們心理咨詢案例中的很多暴力當事人,在分析深層心理層面的時候,都能在《原生家庭》中找到其暴力行為的導火索和影響,可見父母的言傳身教非常重要。
其實通過很多媒體資料,我們可以看到李陽是有自卑心理的。估計這跟他小時候的負面事件和挫折有很大關系,也可以看出他特別的所謂“瘋狂英語”模式:比如對事物的過分熱情,對家庭的忽視,對自身價值的過分認可和極端追求等。他事業上的成功並沒有減輕他的壓力。相反,他的自卑和內心想成就壹番大事業的欲望使他難以自控,他內在心理能量的不平衡導致他只能通過這種方式。如果妳擔心內在,妳應該擔心外在是很自然的。最近的妻子金無意中成了暴力的對象。
當然,在李陽家暴事件中,我們看到了李陽妻子金的獨立人格和針鋒相對的態度,這也是事件升級的導火索之壹。在我辦理的案件中,壹般主張壹方當事人要冷靜,避免暴力,暫時離開暴力環境和暴力心理氛圍,這是緩解家暴的壹個很重要的方式。
處理家庭暴力的建議
就李陽家暴事件而言,讓我們思考的是,這不僅僅是男女之間的婚姻問題,還有中西方的文化差異,以及雙方職業的定位和錯位,還有解決矛盾的具體方式。比較復雜,在我們具體的婚戀咨詢中會有不同的建議。
關註妳的第壹次家暴。妳可以原諒對方,但至少要讓他們知道,他們不接受家暴,他們永遠不會示弱,以後也不能再有了。李陽的妻子金某在李陽的第壹次家暴和後來的家暴中,都采取了寬容和安靜的態度。因此,李陽的暴力行為正在升級。最後我沒辦法,只有死了才想起來通過社會幫助解決問題。它為許多因家庭暴力而悲傷的婦女提供了壹個很好的例子。如果妳面對家暴不勇敢站出來,那妳就得自己面對家暴的殘酷,妳得評估自己解決問題的風險。
2.在緊急情況下,妳應該使用110報警。很多時候,很多人高估了自己處理家暴的能力,以為可以關上門自己解決。妳解決不了問題,反而害了自己。錯過了解決問題的最佳時機。
第三,積極尋求幫助。比如給朋友,居委會,婦聯等。在李陽家暴的案例中,我們看到他們後期也去做了專門的婚姻家庭心理咨詢。但遺憾的是,李陽只去了壹次,拒絕了。婚姻的問題必須雙方***同面對和解決。單方面的呼籲沒有真正的幫助和意義。
第四,註意收集證據。比如醫院診斷,給熟人看傷口等。這是維權最起碼的認知準備。
對自己的婚姻保持謹慎和理性。如果妳說對方繼續家暴,屢教不改,離婚壹定是妳的選擇。勇於走出家暴的惡性循環,過上自己真正想要的生活。克制和寬容不是沒有原則和底線的。
女性在14次報警後,如何做才能不計成本地對抗家暴?
透過家暴案例,很多家暴事件都是因為丈夫婚外情引起的,家暴和婚外情是女性維權的兩大難題。現實生活中,勇敢的女性在遭受家暴虐待或丈夫有外遇時,走上了艱難的維權之路。然而南寧壹女子在丈夫家暴後頻繁報警14次,試圖拿起法律武器維權,丈夫卻沒有付出任何代價。面對“粗暴”的法律法規,女性的合法權益受到了侵害。他們能做什麽?
14個警報
犯罪者沒有成本。
慧鳳(化名)記不清自從2009年和丈夫李結婚以來,李打了她多少次。
惠風說,2010年3月,李接到壹個電話,準備和壹個網友吃飯。知道是“那個女人”,就要求跟她壹起去。李不承認,和她吵了幾句後,掄起拳頭往她頭上就是壹拳。她倒在地上,然後她的臉和腹部像雨點壹樣被擊中.她掙紮著爬起來,沖出門外,大聲呼救。而且小區物業工作人員看到她被老公拿著棍子追。事後,警察把李帶到了派出所,她被送到了醫院。這次受傷是輕傷。
面對警察,李承認了錯誤,並保證以後不再重犯。事情沒了,每次報警的結果都壹樣。警察告訴她,這是她的家庭糾紛,警察很難介入。就傷情而言,她沒有證據,他們也無法立案。當時,鄰居的確是在追她,但她沒有親眼看到她挨打,而且根據她受傷的程度,她也無法處罰李。
2010年7月至次年3月,李因外遇經常不回家。回家就罵她,煩了就打她。慧鳳記得,她在不同的派出所做了14次報警記錄,都是她被毒打時自己或目擊者報案的。另外,她還有醫院檢查的傷情證明,但到目前為止,李安然無恙,不用承擔任何後果。
來獲取證據
購買各種設備進行跟蹤
惠風不甘心。她想知道李出軌和對她施暴的證據,讓得到應有的懲罰。為了反抗和自衛,惠風買了電棒等裝備;為了收集證據,在咨詢律師後,她偷偷在李的電動車上安裝了GpS定位器,並隨身攜帶了錄音筆、小型攝像頭等設備。
每次被虐或者被打,惠風壹有機會就把錄音設備拿出來,李看到就沈默。好幾次,根據定位器,慧鳳得知李不在單位,而是去了“那個女人”的家裏。因此,她經常背著兩歲的孩子。慧鳳說,她發現李每隔不到壹周就會去找“那個女人”。2011年8月21日,當她帶著孩子去幼兒園時,她跟著孩子來到泗縣簡_路口。被李發現後,李打了她壹巴掌,但她還是緊緊跟著。
當她到達路某路段時,李對她實施暴力襲擊,她掏出電棍進行還擊。不料,李搶走了電棍,她的手提包也被扔掉。當她試圖搶包時,被李撲倒在地並遭到毒打。李還砸了她手提包裏的手機和小相機。
慧鳳說,當時很多人看到她被打得血肉模糊,爬不起來。後來,120救護車把她送到了醫院。但面對民警時,李說了很多關於她的話,說是她先打他的。李還說希望她跟他好,“別鬧了”,警察又放了李,事情就這麽結束了。“我現在最後悔的是,因為費用問題,那次沒有做傷情鑒定。這是最嚴重的壹次。如果被鑒定為輕傷,也許他會承擔刑事責任”。
這幾年來,惠豐曾向轄區居委會、婦聯等部門反映情況,但由於沒有直接證據,未能解決問題。幾個月前,她也向市區公安局遞交了反映材料,但沒有得到明確答復。然而,3月27日,慧鳳告訴記者,轄區警察通知她去警察局
自治區婦聯權益部部長高寧說,根據婦聯近幾年的數據,來投訴家暴的婦女逐年減少。或許這與男性法律意識的增強,女性維權意識的增強有關。即便如此,很多女性受害者也沒有註意保存證據:受到家暴時,女性要立即報警;長期遭受家庭暴力的婦女,應向當地居委會或婦聯求助,由居委會出具相關證明;如果身體部位有損傷,要及時去醫院,用相機拍照留證。
“但是,遭受家暴的女性維權真的很難。”高寧說,在司法實踐中,人民法院對家庭暴力的認定門檻過高。“有的法院認為只有傷害才是家暴,應該構成輕傷或者多次輕微傷。他們往往不會把壹兩次毆打認定為家暴,也不太關註通過侮辱誹謗對他人造成的精神傷害。
在傳統觀念中,家庭暴力仍被視為“家務事”。即使報警,公安機關也不願意介入,也就是施暴者自己深深相信“家務事別人管不了”,婚姻關系成為施暴者的擋箭牌和護身符。高寧說,派出所接到報案後,壹般認為是家庭民事糾紛,肇事者很少受到處罰。
高寧還表示,婦聯在處理家暴投訴時,壹般會先了解事情的經過,找出家暴的根源,明確告訴施暴者家暴的危害性和違法性。此外,婦聯還將為女性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以及對此事的看法和意見。
高寧坦言,我國關於制止家暴的法律散見於各種法律中,原則性強,可操作性差。
擇偶建議
有暴力跡象時不要結婚
高寧提醒,在交朋友時,女方首先要註意男方如何待人接物。如果對方平時有暴力傾向,比如愛打罵家人或者容易沖動,女方就要慎重考慮婚姻問題了。從壹開始就要堅持自己的原則,不能因為對方對自己好就和對方過日子。“他今天可以打罵家人或者脾氣暴躁,以後也會打妳”。
高寧還表示,預防家暴要從小事做起。通過研究很多家暴案例,她發現家暴都是從小事開始的。很多女性對丈夫的壹些輕微暴力行為並不在意,以為只是壹般的家庭糾紛。“小打小鬧妳不指出他的過錯,他以後會用更暴力的方式對待妳”。發現老公有暴力傾向後,妳要找他談談,指出這樣做的危害性。只有從小事做起預防,才能杜絕更嚴重的家暴。
據報道,許多家庭暴力是由婚外情引起的。婚外情很難取證。即使妻子提供了丈夫和小三在壹起的照片,也不能說是婚外情。證明重婚罪必須滿足兩個條件:壹是以夫妻名義公開同居;二是***同履行夫妻***同義務,如***同贍養父母、撫養子女、建房等。收集這些證據非常困難。目前我國家暴制裁主要適用《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中的故意殺人、傷害、虐待條款。壹點小事,老公拳打腳踢,外人不清楚。當受害方受傷時,它不保留任何證據收集案例。大部分傷勢並不嚴重,輕微的暴力行為也達不到這些罪名。
此外,修訂後的《婚姻法》雖然增加了“反對家庭暴力”的條款,但對於暴力在多大程度上屬於家庭暴力,應當受到怎樣的處罰,仍然沒有明確的規定。執法人員在具體實施過程中有困難,而肇事者
結論:無論是戀愛還是婚姻,人們都希望像童話故事中那樣“王子和公主從此幸福快樂地生活在壹起”,但如果發生了家庭暴力,壹定要及時求助。(文章原載於《健康博覽》,序號:2012年3月,作者陳怡,版權歸作者所有;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不代表360常識網贊同其觀點,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涉及內容、版權等問題,請盡快聯系我們,我們將盡快刪除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