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是指銀行等金融機構借貸人和供應商。在債務關系中債權人是指債主,債務人則是指負有還款義務的人。在借貸關系中我們也要準確理解借方貸方的概念,在借貸關系中,借方是借得貨幣資金的企業單位或者個人,貸款人指的是在借貸活動中使用信用貸款或自己的錢向貸款人放貸的人或者組織。
什麽是債權人
出借人並不等同於債權人,他只屬於債權領域的某壹部分,在日常生活中,我們所知道的債權人還有:抵押權人、質押權人等。債權人對自己的債權有權進行處分,其既可以要求債務人進行清償,也可以放棄對債務人的債權,但放棄容易再要可就難了,債權放棄的通知,壹經做出即產生法律效力,屆時債權人再想向債務人索要債權,除法定事由外,債務人就可以此抗辯,不用償還。債權人對債務人債權到期後,債務人拒不履行償還義務,但債務人對第三方擁有到期債權,而借款人不向第三方行使權力,而影響了出借人到期債權的進行,這時出借人就能使用代位權,跨過借款人,直接向第三人主張債權。